怀疑丈夫带着情人出差,女子竟持电警棍躲在汽车站出站口,准备“捉奸”。当看到走出出站口的丈夫身边确有一年轻女子时,她当即认为该女就是丈夫的情人。二话不说,她冲上前又是辱骂又是电击,不想该女子只是一名路人,与丈夫毫不相识。
昨日,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宋某以书面形式向原告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王某医疗费17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元,合计1674元。
生性多疑
她带着电警棍到车站“捉奸”
现年32岁的宋某是地地道道的沭阳人,因丈夫李某外在形象姣好,生性多疑的她便一直怀疑其在外与其他女人有染。
去年年初,宋某听信别人的传言,认为李某在外有同居情人,因此,性格强势的她一直想“会一会”。同年7月初,李某被公司派到外地短期出差,要求7月4日回来。7月3日晚上,宋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一个戏剧化的猜测在她脑中产生:丈夫会不会带着情人出差,又或是情人会到车站接人?我何不到车站堵一堵,如果撞见了就好好修理她一番,就算遇不到也没损失。
说干就干,第二天一早,宋某想办法买了根电警棍,悄悄藏在包里,然后她又故作关心电话询问了丈夫乘坐的车次以及到站的时间,但闭口不提自己要去车站的事情。
武断害人
错认“小三”打了无辜女子
当晚7点多,宋某根据丈夫提供的时间,准时出现在了汽车站的出站口。她手拿电警棍躲在一根柱子后面,静候丈夫及情人的出现。
几分钟后,丈夫李某走下车并慢慢向出站口走来。此时,宋某的心紧张得“怦怦”直跳,她既担心自己的猜测被验证,同时也希望一睹“小三”的真面目,好好教育一下她。宋某慢慢往车站口移了移,很快,出站口一个年轻女子引起了她的注意,该女子从下车到出站都一直与李某并排行走。
“这一定就是他在外面的女人。”二话不说,气昏了头的宋某立马冲上前,指着女子的鼻子就质问对方为何要勾搭别人的丈夫。女子被问得莫名其妙,刚想解释就发现宋某拿出电警棍向她砸来,她吓得撒腿就跑。谁知,一脸怒气的宋某见女子要跑,一把抓住她的衣角,当众指责她是丈夫的情人,并用电警棍对其腰部进行攻击。女子疼得大声呼救,后被围观众人拉开。
经了解,被打女子姓王。她称自己根本不认识李某,只是与其坐了同一天的同一班车而已。至于一起出站,也只是巧合。当晚,王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74元。
道歉赔钱
成被告被判书面道歉加赔钱
不明就里就成了“小三”,还遭了一顿打,王某越想越觉得委屈。数天后,她一纸诉状将宋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其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174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
对于王某的诉求,宋某同意给予其身体伤害赔偿和道歉,但不同意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昨日,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宋某仅凭王某与其丈夫同乘一辆车及一同出站即怀疑对方与其丈夫有不正当关系,从而进行谩骂并用电警棍击打,其行为已影响了王某的正常生活,侵犯其合法权益,故宋某应支付原告医疗费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鉴于宋某的行为确实给王某精神上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所以可支持一定的精神抚慰金,但王某主张的数额确实过高。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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