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高州新垌镇大路坡,事后死者家属获得银行13万元赔偿(网络图片)
近日网曝广东高州一中风老人无法行动,让儿子到银行代为取钱,但银行工作人员以其身份证不对为由屡次拒绝,要求老人亲自来取钱。家人将病重老人拉到银行后,双方僵持之下老人死亡。对此,昨日高州市通报称,已对涉事的高州新垌镇农村信用社大路坡分社主任、大堂经理等2人进行停职调查,另对当班柜台工作人员进行停岗调查。
据了解,69岁的邓某芳是高州市新垌镇新德村人。事发前老人中风,既不会动也难说话。邓家为给老人治病,打算将老人存折里的3万元钱取出来。9月27日9时许,邓某芳的儿子邓汉林带着邓某芳的户口本、两张身份证(一代证姓名为“邓某方”,二代证姓名为“邓某芳”)到新垌镇农村信用社大路坡分社。因办理存折所用的是一代证,与二代证有一字之差,信用社工作人员让邓汉林去村里开证明,证明二者为同一人。但当邓汉林将村里开具的证明拿来时,信用社又以当地派出所没有盖章为由,拒绝了取款要求。邓汉林无奈又跑到当地派出所盖章,但信用社工作人员又称3万元的金额,需老人亲自到银行来取款。
邓汉林告诉信用社工作人员,其父亲因病重在家打针无法前来,希望能通融一下。有媒体报道,这时信用社工作人员竟说:“打针你就拔了针头让他过来。”
邓汉林回家跟亲戚商量,决定用双轮木板车把邓某芳拉到信用社。中午11时许,在数位亲戚的帮助下,老人被拉到银行,工作人员同意取钱。因觉得银行工作人员言语态度粗暴,有辱病重老人,邓汉林等要求工作人员给老人道歉,但工作人员并未回应。当天13时10分,因争执不下,双方仍处于僵持状态。
后来,高州市新垌镇卫生院赶来的医务人员,宣告邓某芳死亡。邓汉林称父亲死后,双方还僵持到当晚9时多,最后以信用社赔偿13万元而告终。
17日,高州市通报称,目前已经成立了由公安、监察、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事真相进行彻查。同时,高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新垌信用社大路坡分社主任、大堂经理等2人进行停职调查,对当班柜员1人进行停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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