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也能找到目击证人?你别不信,镇江新区交巡警大队的民警,就用微信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唯一的证人就不接电话
10月15日下午5点左右,镇江新区市民余某驾车从赵声路送女性乘客小萍到平昌新城,为了以后乘车方便,乘客小萍和余某互留了手机号码。
余某行驶到平昌路附近时,一辆面包车因避让前方来车操作不当,把余某的车撞得当场侧翻倒地,还未等惊恐万分的余某从车内爬出,面包车就匆匆逃逸。乘客小萍受了点轻伤,但考虑到没什么大碍,没向马自达轿车司机余某索赔就离开了现场。
事故发生之后,镇江新区交巡警大队民警杨明龙立即赶到现场。
由于事故发生时间很快,余某只知道肇事的是辆白色面包车,并没看清楚车号牌。杨明龙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和登记后,撤除现场恢复了交通。
第二天,马自达驾驶人余某来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将乘客小萍当时留下的手机号码交给了杨明龙,称小萍当时坐在车后不知她能否提供肇事车的信息。杨明龙当即打电话与小萍联系,但对方始终不接电话。
输号码竟加成微信好友
杨明龙忽然想到用微信与小萍联系,于是输入小萍的手机号码,然后将信息发出。
恰巧,小萍正在上网,她接到一条添加好友的申请,申请人“龙哥”自称是镇江新区交巡警大队民警,小萍便将他添加为好友。
小萍今年23岁,安徽人,在镇江新区一家企业工作。她来到事故处理中队,向杨明龙陈述了事故经过,并提供了她用手机拍下的逃逸面包车图片。
根据小萍提供的线索杨明龙很快就找到了肇事车主。在事实面前,车主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今年50多岁的民警杨明龙告诉记者,手机开通微信后,他就缠着女儿教他,学会后,他经常用微博和微信与肇事者和受害者沟通,利用微信寻找目击证人还是首次,但微博和微信对今后的公安工作将会起到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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