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新社发盛佳鹏摄
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据称,这是1989年10月25日后,时隔24年最高检再次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全国人大进行报告。
曹建明指出,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
曹建明介绍,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一)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深入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特点和规律,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不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2008至2012年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9.5%和60.4%。
(二)深入查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重要使命,围绕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部署,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查办工作。一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案件56963件。二是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确保政府投资安全,2009年9月以来,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575件。三是持续开展查办涉农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部署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各地检察机关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补贴、退耕还林等环节,共立案侦查虚报冒领、截留侵吞、中饱私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8152件。
(三)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着力点,共立案侦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9955件。针对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况,集中开展依法严惩食品安全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放纵违法违规生产,以及不法业主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管等犯罪案件,促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按照中央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办案加强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共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8185件,促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围绕灾后重建、南水北调等37904个重点工程项目,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建立2727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创作推广廉政宣传短片、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共受理查询311.9万余次。普遍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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