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政策昨天正式颁布。凡具有本市户籍、持专科医院诊断证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将可到定点医院门诊领取药品。目前,本市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6.3万人。
该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市户籍的经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自愿接受社区服务管理和免费基本药品服务的,到户籍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档案,领取门诊免费治疗手册,确定一所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持免费治疗手册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免费服用相应基本药品。
市卫生局表示,实行重性精神病患者基本药品免费制度主要是为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的合法权益,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社会功能,切实维护首都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止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发生。
据了解,免费服药的具体流程是,重性精神病患者要先到社区医院建立档案,领取免费服药手册,然后在社区医生指导下到定点医院门诊领取免费药品。患者建立档案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本市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严重精神障碍诊断证明;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法》中所称严重精神障碍的种类是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
对于如何确定免费基本药品目录,《办法》中明确,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会同首都综治办及市民政、财政、人力社保、药监、残联等部门,共同组织医学专家、药学专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代表,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按照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简易方便、市场保障供应等原则遴选免费基本药品。该药品目录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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