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10月27日消息(江苏台记者袁丁)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我养不起你,你走吧!"这不是《小爸爸》里的煽情台词,而是一个家庭的现实窘境。
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近日,一对上海小夫妻,在意外怀孕并生下孩子之后,却因为家庭琐事,一气之下将孩子通过网络"送"给QQ群里认识的网民,并获得两万元的"辛苦费",引发舆论哗然。有了孩子各种烦恼,失去后又追悔莫及,待这对小夫妻清醒后,急忙想找回孩子。经过多番周折,孩子终于又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
虽然这起闹剧总算是画上了句号,但人们不禁质问:为什么会有网络平台提供给他们私自送养和认领孩子的环境?江苏台的记者对此也进行了一番调查,她发现,在不少打着公益旗号的收养网站中,线下咨询却是"明码标价"。
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收养""领养",不出0.01秒,就能跳出来三万多的搜索结果,其中排名靠前的都是发布送养、收养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民间网站或论坛。在一家号称"中国地区最大的民间收养机构"的论坛上,一则"徐州诚送11个多月健康聪明漂亮龙女宝宝"的帖子被放在很显眼的位置,发帖人称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女儿,希望找一个真正有经济实力的家庭收养。于是,记者以帮同学咨询的名义拨通了网上提供的电话。在询问了职业、年收入后,对方称,自己一直想要个男孩,本来B超做出来以为是个男孩,没想到还是女孩,家庭负担过重,只能送养。不过,他对收养家庭要求很高。
孩子父亲:我考虑的是有实力的家庭,但像公务员这样的不考虑。
记者:为什么不考虑?
孩子父亲:要求条件比较高,最好是能够促使我个人发展的。
当记者问及,如果真的想要这个孩子,需要给什么"好处"时,对方一开始显得很警惕,只说是"绿色收养"不要钱,但大约五分钟后,口风有些松动。
孩子父亲:我想就是给我一部车,让我养家糊口就可以了,平时跑跑出租啊,我现在照顾宝宝照顾一年多了,很辛苦的,我们付出了很多。
记者:这个合不合法啊?
孩子父亲:按说这个东西,属于灰色地带。
对方称,目前已经有约15个人跟他联系,他不愁孩子"送"不出去,并且已经有人跟他把价码开到了宝马7系。
孩子父亲:新车是70万以上,二手的也得几十万吧。
记者:就是你想要这个车是吧?
孩子父亲:我想要用这个车搞婚庆出租。
记者:我们同学要这个孩子的话,要给你这辆车,是这个意思吧?
孩子父亲:五年以后,我挣了钱以后可以把车再给宝宝。他要有钱的话也可以直接给钱。
听着孩子父亲提出的价码,真是让心寒。可是孩子毕竟不是商品,怎能买卖?以收养的名义,对孩子明码标价就是买卖,这种行为当然违法。可为什么,此类现象却频频发生而得不到有效监管呢?
对于网络收养线下咨询明码标价这事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明确表示:违法!
邱鹭风:如果是一个金钱交易的话,这就是一个违法的行为,这可能就涉嫌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中间人或者专门做这种买卖的,它可能还涉及到非法经营,非法买卖儿童,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一个想收养孩子的家庭要满足多项条件,基本条件比如夫妻双方必须年满30周岁以上,不患有医学上规定不能收养孩子的疾病,经济能力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而在今年7月,南京试行的"收养子女评估新规"中,将这些条件又有细化,包括收养动机,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状况,职业和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道德品行,居住条件等都是参考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学教授邱建新认为,高门槛收养对孩子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同时也是把"双刃剑"。
邱建新:门槛过高,而社会上有这样一种需求,当社会这种需求不能得到有效释放,被制度挡在门外之后怎么办,它就可能会通过其他的渠道,包括非法的买卖,就可能形成这样的产业链。
同时,由于《收养法》是一种社会管理法,如果入罪,则必须依据刑法,而刑法对证据要求较高。网络正是以其隐蔽性,给了这个"灰色链条"更广泛的生存空间。
邱建新:我孩子给你,我们都约定好了,到时候一定说没收费,其实我们给了,我给现金我又不打你卡,你怎么查,没办法查。
邱建新认为,一方面,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必须加强对网络收养网站、论坛的清理,可以由官方提供类似信息平台;另一方面,民政部门如何加强民间收养的规范化、制度化也值得思考。
邱建新:在实体空间对它相关的资质要进行必要的认证,来进行必要的审查,因为虚拟空间它只是一个平台,最终收养的工作要到实体空间完成,所以政府在实体空间中如何发挥职能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和监督的力度,与此同时对收费存在交易行为的如何进行打击,这也是必须的。
(原标题:网络平台发布领养孩子信息 发帖人明码标价想要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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