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已经1个月,各项试点和改革措施已经陆续公布。而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随着制度的进一步推进,未来更多开放和创新政策将陆续落地,自贸区将迎来第二批政策高峰期。
国务院通过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这一纲领性文件展现了自贸区的改革路线图,不过具体的政策尚需有关部门研究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此前,在自贸区挂牌当日,已有30余项政策细则出炉,涉及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试点等多方面。上海市市长杨雄日前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自贸试验区基本的运行制度创新框架已经建立起来,一些具体的开放措施正在陆续公布。
而伴随着已公布的改革措施的落实,市场对于更多政策的公布与落实也充满期待。自贸区的金融制度创新一直备受关注,《总体方案》此前提出,“在实验区内对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不过,由于金融开放牵一发而动全身,各方也存在争议,因此细则至今尚未公布,央行此前的公开表态则是“成熟一项推一项”。据记者最新了解,人民银行针对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方案细则也已获批,将按照国务院要求择时对外发布。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我们正与市金融办、一行三会紧密合作,支持人民银行加快建设自贸区资金监控系统,并对区内存量企业进行梳理排摸,帮助银行建立企业数据底账,为落实好金融政策做好准备。”
在金融开放方面,有消息称,自贸区可能将先行试验隔离型的自贸区资本项目可兑换。自贸区资金流动实行区内“一线打通,区内自由,二线隔离”。在区内开放自由汇兑交易,对区内与区外的资金,按跨境原则管理。
还有更多的政策制定以及相关工作在推进之中。在法制建设方面,全国人大已完成自贸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法律工作,一些国家部委也已经出台落实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和支持措施。“我们已着手试验区条例的起草工作,争取明年上半年完成条例并发布实施。”戴海波表示,自贸试验区新的产业规划和形态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
另外,在《总体方案》六大服务业开放领域的23项开放措施中,有12项已经落实,7项在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调整后可以实施,还有4项尚待相关部委明确管理办法或细则。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