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严禁公款购买印制贺卡年历
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
继“月饼禁令”后,中纪委再发禁令,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被禁止。
10月31日,中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通知》指出,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印制越来越奢华、浪费越来越严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对纠正此风,从党内到社会均有反思、倡议和呼声。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条涉及元旦、春节的禁令,比去年发布得要早。去年12月27日,中纪委、监察部才发通知,明确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员干部严令禁止的各项活动。
据了解,往年中纪委都是在春节前发布各种禁令,但刚刚过去的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中纪委先后5次提及“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
新闻内存
今年元旦春节禁借节日跑官要官
去年12月27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中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走访等拜年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
今年中秋国庆节禁用公款送月饼
8月21日,新华社报道称,中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供图/CFP(记者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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