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1月4日电(记者 何春好)再审开庭之前,面对法院调解的15万元民事赔偿,云南省大关县一官员强奸四岁幼女案受害女孩的家长必须做出选择:接受这笔与他们的预期相差甚远的赔偿,但可能影响到被告人刑事部分的量刑;拒绝接受,将自己承担孩子今后的心理治疗费、搬家费等,因为法院再审判决中他们也许依然一分钱赔偿都拿不到。
受害者的家长最终选择了前者,抉择的背后是精神赔偿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现实,折射出我国刑事案件中精神损害的界定和鉴定面临的困境:难以考量的因果关系、难以量化的损害后果以及缺乏精准的定级标准。
现实的困窘
再过几天便是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女孩小浴(化名)的4岁生日,但是8月24日这天却注定影响了她的人生,当晚,小浴在家附近的街边玩耍时,被郭玉驰掳至家中实施了强奸,郭玉驰系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性侵对小浴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父亲王先生介绍,尽管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但是孩子少有从阴影里走出来的迹象。
“小浴仍然会在夜里惊醒或是突然哭闹,她只要妈妈,不要我,她甚至会指着这我说:‘你也是疯子啊!’”王先生说。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会员王守莉认为,孩子的心理问题如果没有长期的、有效的专业治疗,也许五年都恢复不了,等她长大以后还很可能会暴露更多问题。
康复性的心理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对于这个以丈夫外出打工为主要收入的家庭而言,几乎是不可能坚持的事情。“经济条件不可能维持对孩子长期的专业心理治疗。”小浴的母亲刘女士坦言。
困扰他们的不仅仅只是孩子心理治疗的问题。案件发生之后,不仅备受社会的广泛关注,更轰动了这个只有两万多城镇人口的小县城,成了街头巷尾的谈资。
小浴的父亲已经打定主意,案件审理彻底结束之后,带着妻女离开大关。“去别的地方打工,只要没有人认识我们就行了。”王先生说。他们大概算了算账,搬家涉及到一系列费用是极大的负担。
据刘女士介绍,一审之前郭玉驰家并未诚恳道歉,也未提出要进行经济赔偿,大关县法院一审也未支持赔偿的诉求。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之后,法院开始对赔偿的金额进行非诉讼调解,郭玉驰家最终愿意赔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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