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数据中心发布的一项有关中国城镇化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户籍城镇化率非常低,非农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7.6%,20年内农转非比例仅增长了7.7个百分点。此次调查是清华大学自恢复文科院校以来的首次大规模的全国代表性入户抽样调查,样本覆盖中国大陆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完成有效成人样本12540个,其中流动人口样本4386。
城镇化是工业革命以来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过程。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镇化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年底,城镇化率已达52.57%。然而,这只是基于城镇常住人口的统计。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强表示,在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户籍城镇化率是27.7%,与清华调查数据基本吻合。
人口的大规模流动是城镇化过程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清华城镇化报告指出,根据国际城市化的发展规律和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目前一些较为保守的估计也认为,未来20年左右的时间内,中国社会还将有3亿多农村户籍人口向城市和城镇转移。
市民化等政策,必须分类型对待当前的城市流动人口
报告指出,户籍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束缚农民流动、阻碍人们城镇落户的制度性壁垒。而另一方面,各地政府在考虑城镇化水平、制定城镇化的推进政策的时候,这一因素是很少被纳入议事日程的。这表明,尽管户籍制度钳制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国家也还没有拿出一个明确的户籍改革方案,但是,各地在发展思路上都是有主见的,那就是不约而同地绕着走。殊不知,绕开的不仅仅是“户籍身份”,更主要的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城市的落户权利被回避了。其结果是,不仅我国的城镇化速度落后于工业化速度,而且进城农民的市民化速度,又大大地落后于城镇化速度。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进行户籍改革试验。2011年,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等城市先后全面开展积分入户工作。分值计算标准包括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年龄、参与社保情况、纳税情况、住房情况等。外来流动人口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即可获得落户机会。然而,目前的积分政策在执行中存在各种问题。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巧燕曾指出,积分政策“部分条件和要求并不合理,明显地嫌贫爱富,嫌老爱壮;大部分只从城镇经济发展需要的角度考虑各项入户条件,农民工的真正贡献、合理需要和内心愿望尚待关注”。
清华此次城镇化调查发现,中国社会当前的这种强流动特征,不仅表现为农民工的流动,城镇社会内部的流动率同样很高。数据显示,农业户籍人口的流动率为21%,非农户籍人口的流动率甚至比农业户籍人口的流动率还要高些,达到23.7%。
这一发现表明,当前中国社会人口流动问题,并非仅仅是农民工的流动。在城镇社会内部,那些来自小城镇、中小城市,拥有非农户籍的人口,为了寻找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机会,也在大规模地从一个城市流动到另一个城市,他们人数众多,几乎占了全部流动人口的三分之一。
李强指出,劳动力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向价格高的地方是客观规律。调查显示,流动确实能给人们带来更高的家庭收入;如果从事经营活动,流动人口获得的经营收入也要比不流动者的经营收入高。
据此,报告提醒,政策制定如果仅仅从农民工流动、农民工融入当前城镇社会的角度出发,就往往有可能使本该由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所分享的利益,落入更具优势的城镇流动人口手中。市民化政策、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政策,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必须分类型对待当前的城市流动人口。
征地拆迁后给予家庭的就业安置和城镇社会保障的比例较低
在城镇化过程中,征地拆迁不可避免。调查显示,16%的家庭至少经历过一种拆迁情况。具体而言,承包地被征后,在补偿款、就业安置和城镇社会保障方面得到补偿的受访者分别占79.5%、3.9%和10.1%;宅基地被征后,在就业安置和城镇社会保障方面得到补偿的受访者分别占8.5%和28.1%(补偿款在调查中未提问);房屋被拆后,在以上三方面得到补偿的受访者分别占94.2%、1.8%和20.6%。
总的来看,房屋拆迁和承包地拆迁获得补偿的比例是较高的,特别是房屋拆迁,只有极少数样本回答说没有获得过补偿款。但是,征地拆迁后给予家庭的就业安置和城镇社会保障的比例却较低。
李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往城镇化里有一个缺点,就是被动城镇化突出。地方政府推进,大规模拆迁改造。当地居民并没有动力,只是被动接受,还有很多人不愿意接受,产生很多矛盾。而且这个过程中产业结构没有得到很好调整,就业机会缺乏,这往往会造成“空城现象”。
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愿意回家务农者寥寥无几
虽然有户籍的限制,虽然遭遇了种种困难,但是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需求并不因此减弱,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意愿更加强烈。
调查发现,70%的农民工不打算回乡就业。就各出生组而言,1990年代和1980年代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打算回乡就业的比例分别达72.7%和71.2%;1960~1970年代出生的稍微年长的农民工不打算回乡就业的比例为69.0%;年老的一代农民工中(1950年代及以前出生),“不打算回乡工作”的比例低于其他三个出生组,但也达到了68.0%。
即使回乡就业,农民工也更愿意选择较大的城市。调查显示,在愿意回乡就业的农民工中,选择回农村老家就业的农民工只有20.2%,79.8%的农民工选择的是回县城及以上级别的城市。就各出生组农民工群体而言,在选择回乡就业的地方时,新生代农民工与年长或年老的几代农民工有很大的区别。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两个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选择回农村就业的比例非常低,前者为11.1%,后者仅为6.2%。但在年长的几代农民工中,1960~1970年代农民工群体中有27.1%的人会选择回农村就业,而1950年代及以前出生的农民工中有超过半数会选择回农村就业。
如果回家就业的话,他们会选择从事何种工作?统计发现,农民工首选“自己经商做买卖”(40.9%),其次是“去企业工作”(23.2%),二者比例合计达64.1%。只有15.7%的人选择回家“务农”。单就选择“务农”的农民工而言,较为年长的几代农民工中,愿意回乡务农的比例相对高些,1960~1970年代和1950年代及以前出生的农民工群体中,分别有22%和47.2%的人会选择回乡务农。但是,在1990年代和1980年代农民工群体中,选择“务农”的人分别仅有3.8%和7.3%——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愿意回家务农者寥寥无几。
关于农民工的定居意向,调查显示有30.5%的人表示没有想好,而有在城镇定居想法的人和无此想法的人所占比例均为34.7%。相对而言,新生代农民工选择“目前有在城镇定居的想法”的比例要更高一些。1980年代和19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有在城镇定居的想法的分别占39.7%和35.6%。
在选择愿意在城镇定居的农民工群体中,80.2%的人选择在县城及以上的城市中居住,只有19.8%的人选择在镇定居。选择中、小城市(指县城和地级城市)定居的比例是最多的,合计达到56.9%。
购房建房是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定居成为市民的重要基础和物质前提。调查显示,在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中,21.6%的家庭在城镇拥有住房;在非农户口的流动人口中,79.8%的家庭在城镇拥有住房。在流动人口中,农业户口(18.1%)的购房建房意愿略高于非农户口(16.8%)。而在本地居民中,非农户口(11.3%)的购房建房意愿略高于农业户口(10.6%)。
调查显示,不同年代的农业户籍流动人口的计划购房建房对于地点类型的偏好基本趋同。其中,有3个现象非常值得关注:第一,出生在上世纪50年代及以前、60~70年代、80年代与90年代的农业户籍流动人口都偏好于在地级以上的城市购房建房,其比例分别为73.1%、58.9%、70.1%、68.3%;第二,各个出生年代的人都将在农村“老家”建房或购房视为第二选择,其比例分别为23.1%、31.6%、21.8%、25.6%;第三,各个年代的农业户籍流动人口都视县城为最不倾向于选择的地点,比例为3.8%、9.5%、8.1%、6.1%。调查报告指出,由于既与大中城市有相当的差距,又不能满足农村户籍流动人口“衣锦还乡”或“思乡恋土”的心理需求,县城处于农业户籍流动人口购房建房选择的较为尴尬的境地。
日前,中国工程院和清华大学共同组织的重大咨询项目“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正式结题。对于分类型、按层次地有序引导农民工落户城镇,结题报告给出如下建议:
一是提供更为普及和完善的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农民工的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着力解决好每年新增的1000多万新生代城镇流动人口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问题。建立技术资格准入制度,并以技术技能等级为主要依据,制定相应的差别化的城市落户政策。
二是以改善民生为宗旨,着力改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农民工聚居区在卫生、医疗、交通、文化等方面的生活条件,有步骤、有计划地使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群体融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就地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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