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全国多地频发的雾霾天气,中国管理科学院绿色经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颜梓清在5日举行的一场研讨会上提出,应调整政策方向和措施。另有与会专家提议实施I/M制度(汽车检测/维护制度),并建立相应处罚制度。
雾霾频繁侵袭“高污染车”潜伏作祟
当下,频繁来袭的雾霾深度困扰国人,成为中国最为时髦且沉重的话题。一组来自中国气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中国平均雾霾日数为4.7天,较常年同期(2.4天)偏多2.3天,为1961年以来最多。
作为大气污染的主要元凶之一,机动车排污成为与会专家热议的话题。在中国环境报社主办的这场研讨会上,四川大学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陈耀强教授谈道,“机动车尾气和污染在我国已经是严重的生态灾难,危害生命和健康。是PM2.5及其他污染物减排的主要内容。”
对此,颜梓清在会上特别强调了“高污染车”这一概念。她说,经调查统计,这类排放严重超标的车占在用车的10-15%,而其污染量占整个地区排放总量的50-60%。
“I/M制度中执行的“I”(检测制度)就是要找出这10%-15%的‘高污染车’!”颜梓清说。
但在颜梓清看来,中国政府部门对I/M制度出现误解,没有对检测执行过程进行质量控制,造成不能识别高污染车和排放总量控制。
机动车尾气检测多流于形式不能为控污服务
谈及机动车尾气检测存在的问题,颜梓清进一步指出,“国家标准检测方法不统一,检测数据没有可比性和可用性,没有选择科学的瞬态检测方法(质量法),不能直接计算排放总量。”
“全国约有4000条简易工况法检测设备在使用,90%是拼凑技术,检测数据没有可用价值,政府放任监管。”她说。
值得注意的是,检测运营机构认证和委托宽松,没有实质性对检测装备进行数据质量考核和监管。此外,一个省、一个城市检测运营商太多,大部分运营商没有技术保障,管理杂乱,政府投资建设的网络平台不能识别虚假检测和虚假数据。
“检测过程和数据不向车主公开,检测目的也不是收集有效污染数据,而是交费取标;故造成买卖标识、作假作弊现象严重。”在颜梓清看来,检测流于形式,检测数据无效无用,不能为控制污染服务。
颜梓清还谈道,某些所谓专家的不真实污染数据和形式主义措施,将严重误导国家政策方向,是对民众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的摧残,应予以严惩。
调整政策方向措施:实施I/M制度建处罚制度
基于对中国控制大气污染政策方向和实施措施误区的分析,颜梓清呼吁,应调整政策方向和措施。
她说,“我国十多年以控制煤烟排放、提高新车标准和油品质量、在用车黄绿标管理为主控制大气污染效果不好,应加强对在用机动车排污有效数据收集,快速削减30%以上污染物,实行排放污染总量控制。”
“要改变对检测机构和检测设备的监管方式,以省为单位,选用一家有技术能力的运营商,政府采用‘BO模式’购买有效污染数据,识别和淘汰10%高污染车。”颜梓清进一步建议,全国统一检测方法、检测技术,保障检测数据的一致性和重复性。
陈耀强也谈到了I/M制度对于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建立和实施I/M制度是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的重要之路,可实现空气质量的根本好转。“我国已具有实行I/M制度,实现空气质量好转的科学、技术和产品条件。”
在陈耀强看来,仅建立和实施I/M制度是不够的。他援引美国和加拿大相关经验指出,中国在这方面还应实行严格的处罚制度。
治雾防污任重道远措施应“长短结合”
“机动车尾气排放固然是造成雾霾等大气污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这不是唯一因素,更为重要的还是工业污染,此外,还有城市改造、燃烧秸秆等。”另有与会专家谈道,雾霾是多要素、多条件综合造成的,解决问题也应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对于如何治霾防污,这名专家表示,从宏观上来讲,首先,要进行整个产业结构的调整,其次,能源结构必须有所突破。再者,要大力推广节能技术。
当然,治污必须“长短结合”。这名专家表示,如何用现有环保治理技术防治污染也是不可或缺的。
“但并不是有了技术手段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技术手段要发挥作用就得靠管理,尤其在面对雾霾这个顽疾时,管理一定要有新思路和新方法。”他说。
这名专家谈道,其实,治本之策还是要改变以GDP为核心参考指数的政绩考核与发展理念,这才是改变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失衡现状的根本出路。“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认为前面的问题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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