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6日电(记者毛一竹)6日上午,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谢鹏飞,因涉嫌受贿罪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由潮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谢鹏飞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03万元、港币240万元、美金21万元。
该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侦查终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谢鹏飞关押在广东省看守所,由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庭审。
检察机关查明,谢鹏飞2001年至2012年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肇庆诗扬房地产有限公司郑少武等人(均另案处理)谋取利益,涉嫌受贿事实共20宗。
2010年至2012年期间,谢鹏飞应郑少武请求,要求高新区领导对诗扬房地产公司变更用地性质以及后续开发房地产等问题给予关照,后又多次致电高新区领导,督促推进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期间,谢鹏飞收受肇庆诗扬房地产有限公司735万元人民币。
2006年至2012年期间,谢鹏飞为中国泰发集团董事长徐吉华购买广州增城碧桂园别墅寻求打折,又为泰发集团在珠海兴建10万吨级煤炭码头等事项,为徐吉华的广州天水大厦出售及债权债务等,要省发改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对徐的公司予以关照。徐吉华贿送谢鹏飞126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20万元美金。
2008年至2012年,谢鹏飞要求省发改委部门领导及惠州市、惠东县政府的领导等对行贿人黄志昂的公司深圳兄弟高登投资有限公司在惠州投资双月湾大型旅游项目给予关照,对该项目的建设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黄志昂贿送谢鹏飞206万元人民币、5万元港币、1万元美金。
2008年期间,谢鹏飞应香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符史圣的请求,为该公司与珠海市政府在法院的诉讼,向省委、省政府领导递交书面材料,以期在诉讼中得到支持。2011年春节后,谢鹏飞在海南省海口市的别墅进行二次装修,符史圣送给谢鹏飞80万元用于装修。
同年,谢鹏飞利用职务便利,为亚洲铝业(中国)有限公司老板邝汇珍,以省发展研究中心名义撰写《关于利用金融危机机遇,支持亚洲铝业集团回购外方债权的建议》的专题报告,并报省政府主要领导获得批示支持,为亚洲铝业提供帮助。邝汇珍2010年5月贿送谢鹏飞100万元港币表示感谢。
此外,谢鹏飞还为不少行贿人职务升迁、子女上学及工作打招呼做安排,收受了一定金额的贿赂。
该案目前尚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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