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患者
南充市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一医生手术犯下左右不分的错误,导致患者术后出现神志不清等症状,患者一气之下遂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获赔10万。
南充市南部县的53岁林清影(化名)因为头部遭受外伤,被送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治疗,手术医生误将左侧钻孔引流术做成了右侧,致9级伤残。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医院向手术患者赔偿人民币10万余元。
医生手术不分左右
去年年底时,家住南充市南部县的53岁林清影(化名)因为头部遭受外伤,被送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经过诊断,医生对其实施“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但在手术过程中,手术医生误将左侧钻孔引流术做成了右侧。术后,患者林清影出现了神志不清、小便失禁、不能说话、血压升高等症状。
林清影家属将情况报告给医院,医院发现之前的手术存在错误,次日再次对林清影实施了“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第二次手术后,林清影痊愈出院。但是其在第一次手术后构成新的伤情,对此林清影觉得非常气愤和冤枉。于是她要求医院赔偿。
成9级伤残获赔10万
院方认为,虽然院方第一次手术发生了左右不分的错误,但是后来经过及时补救,林清影治疗效果已经达到,而且这种手术属于微创,林清影并未遭受什么伤害,因此院方不应赔偿伤残赔偿金等,仅同意赔偿第一次的手术费用。
时间一晃数月,双方最终没有达成一致赔偿意见,于是林清影将医院起诉至顺庆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赔偿金共计15万元。
顺庆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当事人申请,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此次医疗损害纠纷中患者的伤情和院方的过错程度进行了鉴定。
鉴定结论认为林清影因右侧钻孔引流术后遗留的伤残等级为9级;川北医附院对林清影的医疗行为存在失误,应对伤者增加了痛苦、医疗时间延长、精神损失、误工等后果负全部责任。
据此,法院在对赔偿金额进行审核认定后,于近日作出判决,判令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赔偿林清影各项损失共计101115.8元。
1
头部遭受外伤,被送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经过诊断,实施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
2
手术医生误将左侧钻孔引流术做成了右侧。术后,患者出现神志不清、小便失禁等症状。
3
家属急忙将情况报告给医院,医院发现手术存在错误,次日再次实施了“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
4 二次手术后痊愈出院,但是第一次手术后成新的伤情,对此患者觉得气愤和冤枉,于是她要求医院赔偿。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