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二审开庭
2013年11月19日 17:14:28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 公磊 涂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9月26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10月31日对该案进行二审的不公开审理,但因上诉人一方申请更换辩护律师而延期。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介绍,在19日的庭审中,检察员、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了诉讼。在庭审中,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宣读了上诉状并陈述了上诉理由。在法官主持下,检察员及部分未成年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对上诉人以及部分原审被告人进行了发问。中午12时30分左右,上午的庭审结束,下午庭审工作仍将继续。
标签:李某某|强奸案责任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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