媛媛溺亡的水库。
媛媛书写的第一封遗书。
媛媛书写的第二封遗书
孩子对不起
手里拿着女儿生前最爱的毛绒熊,如今再也看不到女儿抱着熊照相的笑脸,36岁的唐治兰整理着女儿房间的遗物,眼泪止不住地流,她知道媛媛再也不会回来了。“我连最后一次和女儿说话的机会都没有抓住,妈妈对不起你。”
20天前,在温州打工的唐治兰因晚上加班至凌晨12点,错过了和女儿媛媛最后一次的手机通话……11月11日,人们在渠县卷硐乡马家水库内发现了她的尸体。
生前,13岁的媛媛留下了2封遗书,写下了一段段绝望的文字:她是个自卑的人,朋友离她而去、受到同学的嘲笑、怕去学校……而这些,最终让她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离家回校无异常失踪发现水库溺亡
媛媛今年13岁,在达州市渠县卷硐乡中心校读初二。她的父母在温州打工,媛媛一直由二妈肖友碧照顾。肖友碧开了一家饭店,生意特别忙,饭店离学校只有一墙之隔。“侄女周一到周五都在学校住校,周末休息,星期天下午返校上自习。”据肖友碧介绍,11月10日星期天下午4时许,她给了媛媛下周住校的生活费70元,媛媛拿着钱还去过小卖部买瓜子,并无异常举动。
当天下午6时多,肖友碧忙完生意,发现媛媛的书包忘在了楼上,便找到学校的老师询问,结果发现侄女根本就没有去学校。天色已晚,肖友碧害怕媛媛出事,便于当晚组织亲戚四处寻找,最终于次日上午9时许,在离家约一公里的渠县卷硐乡马家水库内找到了侄女的尸体。警方通过调查已经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媛媛的死因系意外溺水身亡。
和好友快乐道别生前留下两份遗书
“我最最亲爱的伙伴—欢子,我走了,我要去一个没有伤心,尔虞我诈的地方……”据警方调查得知,事发前,媛媛将一个密码锁笔记本交给了她的好友欢子,在笔记本中发现了两封遗书。据了解,欢子是媛媛的同年级不同班的好友,两人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当天下午4点多,她给我拿了一笔记本,随后又给我抓了几把瓜子,就说上学去了。”欢子说当天媛媛笑容依旧灿烂,没有异常。
媛媛在遗书中写道:“欢子,你知道我在学校过得有多么的艰难,同学们的嘲笑,让我怕到这个学校里去。欢子,我从小就是一个特别自卑的人,什么也不愿意给别人说,我怕嘲笑,怕别人玩弄我的感情,欢子,我不是一个优秀的人。当失去爱情、友情时,我只有自己默默地承受……
“欢子,帮我照顾好婆婆、爸爸,杨梅,还有你自己,帮我跟X说:“I LOVE YOU”,无论他再怎么伤害我,我仍爱他,无怨无悔。如果找不到X,那就算了。”此外,遗书中还透露了一个懵懂初中生的感情问题,据了解,文中X是媛媛喜欢的一个人,两人通过网络认识两周后,便失去了联系。
父母特别疼爱她不解女儿为何轻生
11月11日,媛媛的父母从温州赶回老家。“我才出去20天,女儿就没有了。”父亲张忠告诉记者,媛媛从小学一年级至四年级,都是由奶奶照顾,上五年级后,则由妻子唐治兰照顾,他则在老家四处打临工,一直持续到女儿刚上初二期间,妻子才到外地打工。由于张忠一直在老家找不到活干,便于今年10月16日前往妻子所在的工厂打工。“平时女儿在家,提出不是很过分的要求,都会满足她。”由于媛媛患有胃病,大人们对其很照顾。
“我宁愿打工也不想读书了。”之前,媛媛这样向父母表达过多次,唐治兰回忆说,女儿乐观开朗,喜欢拍照、唱歌,上初中后虽然有点叛逆,但从没感觉到她自卑。“媛媛自尊心强,最害怕缺少存在感,在学校因成绩差,受同学嘲笑,这些女儿都没有向我们说过。”张忠夫妇不理解女儿在生命最后一刻的选择。
调解认为学校无责
媛媛的家属认为,学校离她家仅有一墙之隔,媛媛到了初二,完全没有必要住校,是被迫住进学校的。随后父亲外出打工,造成了媛媛的“被留守”,如果媛媛不住校,家人就不会出去打工,可能就不会发生意外。
“卷硐乡位于山区,住校学生多,当天媛媛没有进入学校,她是在校外溺亡的,是留下遗书后自杀,在家也应属于家长监管。”学校回应说,该校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住校,住校都是经过家长同意的。11月18日下午,经渠县卷硐乡大调解中心组织调解,调解结果为学校没有责任,但家属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学校表示正在组织全校师生捐款,对媛媛父母进行人道主义的安抚慰问。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