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这是新一届中央政府提高产品质量,实施创新驱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横行,百害而无一益,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甚至危及其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也严重阻碍企业自主创新,抑制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国家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治理力度,顺应了市场期待、回应了百姓呼声。
近些年来,我国日益注重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依法打击力度,也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效。然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依然难以“去根”。往往是一阵风之后,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又死灰复燃,继续招摇过市。
问题的症结在哪?关键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售假冒伪劣者的违法成本过低;二是信息不够公开透明,一些假冒伪劣商品背后的水比较深。有的地方,假冒伪劣商品竟然是地方税收大户;有些市场执法者本身就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保护神。
所以,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指出“要让恶意造假制劣特别是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 “把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可以说打中了制假售假者的七寸。一方面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对制假售假者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信息公开,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挤压夹杂在假冒伪劣商品幕后的权力腐败、权力寻租,有效净化市场环境,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遁迹。
一个假货充斥的市场,不可能真正繁荣;一个造假盛行的社会,也不可能有发展的活力。人类历史上的每一次进步,都缘于技术和产品的的创新。当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全社会更应形成严惩假冒伪劣、鼓励社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守法经营者路路畅通,让广大科技人员大胆创新,从而助推中国经济创新升级,也让普通百姓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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