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 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在谈到国家信访局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时,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李皋表示,这项改革怎么推进,我个人理解关键是两条:第一条,访诉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从信访工作中剥离出去。第二条,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记者]我们想知道涉法涉诉的信访占整个各种类型信访的比例是多少?国家信访局在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方面有什么措施?
[李皋]大家都很关心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是中央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占信访总量的比重比较大,你刚才讲比例,在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层级、不同的反映阶段有不同的比例,但总的来讲占比比较大。这项改革怎么推进,我个人理解关键是两条:第一条,访诉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从信访工作中剥离出去。第二条,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针对信访部门的工作实际,刚才张局长介绍了这方面的情况,为了回答你的问题,我再具体讲,有三步: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所谓不受理,就是信访部门不受理已经进入或者应该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所谓不交办,就是对群众来信中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不交办,转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所谓不协调,就是不协调涉及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
同时,做好信访部门自身的工作,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主要是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到信访部门来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群众要进行疏导、解释,引导他们到政法机关去按程序反映问题,要尊重司法结论,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认真研究,及时分析,负责任地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以上这些我们有专门的文件,已经进行了明确和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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