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速交警查处的一辆超长超载货车,看上去像一节火车车厢。
部分罚款往往变为“小金库”,超限管理站沦为“收费站”。资料图片
河南省永城市一位货车女车主因不堪忍受公路罚款服毒自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记者4日获悉,永城市已对在该事件中负有责任的相关公职人员做出处理。记者调查发现,这只是曝出了“中国式”治超黑幕的一角。长期以来,大车司机沦为“唐僧肉”,一些执法部门不但未有效治超,且不断“创新”罚款,让人瞠目结舌。
处理
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免职
11月14日,河南永城货车女车主温丽的车被永城运政和路政执法人员拦下,司机在出示了给运政部门缴纳的3000元年票和给路政部门缴纳的3000元月票后,两部门仍坚持罚款。跟车的温丽当天兜里只有300多元,求情未果后,选择了服农药自杀。
据永城市委外宣办通报,永城市已对该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运管局运政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对市公路局分管领导给予停职处理;对流动治超执法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对当日参与流动治超执法大队中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
通报还称,12月1日,河南省联合调查组已进驻永城对此事进行调查,待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将对上述人员再作进一步处理。
乱象
“创新”罚款名目可笑
记者调查发现,在公路上治超载超限的执法部门共有路政、运政、城管、交警等部门,如何让货车司机留下“买路钱”,一些执法者“绞尽脑汁”,为让罚款顺理成章,他们不断“发明”创造,一些看似滑稽可笑的罚款名目“纷纷出炉”……
——“套餐式”罚款,见怪不怪。“交600元钱罚款可以保一个月内不再被罚款,交1800元则可保一个季度……”记者早在2010年就曾曝光过江西、内蒙古等地治超罚款的“包月包季”乱象,然而此类现象多年来在多个省份依然屡禁不止。
——分解式罚款,一违多罚。山东临沂的曾师傅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拉一车银杏树到安徽砀山,200多公里的路程遇到了三批执法人员,第一次超高被罚200元,第二次理由还是超高,他拿出罚单证明被罚过,执法人员立即改口罚超宽。遇到了第三批执法人员,对方表示超高、超宽都罚过了,那就罚个超长。”
——“讨价式”罚款,执法也“打折”。东北的司机赵师傅说:“开这么多年,我现在也搞不清楚,到底哪些部门应该负责哪些方面罚款。遇到查超重、超高执法人员,我们是‘破财消灾’,不敢质疑,讲讲价,遇上好说话的,私底下给点钱就放行了。”
——“养鱼式”罚款,反复创收。按规定,路政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大车的超载超限等问题,对于超载的大车应让其驶入分流直线,并到指定地点卸载。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的执法部门却“养鱼执法”,有意罚款后放行,而下一个路段设卡再次对其罚款。
揭秘
部分罚款变单位“小金库”
按照有关要求,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但在实际中,执法部门只罚款不卸载现象突出。记者从多位司机处了解到,违章行为被交警等执法人员查处后,交完罚款就可以一走了之,从来没有被要求卸载或改回原形。
相关部门为何对罚款情有独钟,而监管力度甚微?一位县级交通部门的负责人对记者说,对于每笔正规的罚款,单位都会如实入账,并按照一定的程序上缴上级财政部门,部分罚款确实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本部门,可操作的弹性较大。返还的数额往往就变为单位的“小金库”。而一些部门在罚款时开具内部收据,罚款就会悉数被单位据为己有。
算账
罚款让西红柿一斤涨5毛
据交通部门统计,全国有75%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不仅如此,车辆超限超载还是公路桥梁的头号杀手,全国公路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每年超过300亿元。
事实上,罚款不仅带来各类安全隐患,还会成为终端产品特别是农产品价格的有力推手。市民常抱怨菜价高,流通环节加价太多是其重要原因,“雁过拔毛”现象突出。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曾分析,当前国内蔬菜流通成本占最终菜价的三分之二。
货车司机赵师傅表示,唐山到哈尔滨1000多公里,超载罚款一般在1000多元。如果拉15吨西红柿的话,罚款和油钱等加价到蔬菜价格里。“就这一块,算下来每斤要加价5毛钱左右,你说老百姓的菜价能不高吗?”
据新华社
(原标题:温丽服毒事件两局长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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