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宣布,自12月13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60元,折算到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最高零售价分别提高0.04元和0.05元。调价幅度明显低于多家机构预测的每吨上调100元。
我国今年3月底出台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后,这是第14次调整(七升七降),汽油价格累计每吨下降295元,柴油价格累计每吨下降305元,折合全国平均每升约降0.2元。
此前,多家机构预计,本轮计价周期内,受到全球经济数据向好、美国原油库存骤减等利好因素的支撑,国际原油价格呈现震荡上涨态势,国内成品油价格有望小幅上涨。
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通知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04元和0.0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2月12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12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11月下旬以来,受发达国家经济数据向好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上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上涨。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成品油冬季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附件:2.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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