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人命七项重罪凶犯死刑
李玉山伙同他人实施犯罪被捕后为保命咬出多名同伙
身背两起命案、三条人命并涉及非法买卖枪支罪、盗窃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奸罪、保险诈骗7项重罪,昨天,石景山男子李玉山及其两个兄弟被执行死刑。此前,作为团伙“老大”的李玉山在落网后,为保命曾“咬”出多名“兄弟”,但未能如愿。去年,李玉山及其两名同伙被判处死刑,其余三名同伙也分别被判死缓,以及有期徒刑19年和20年。
为妻报复杀人碎尸
据办案人员介绍,现年50岁的李玉山是一个心狠手辣、睚眦必报的人。李玉山曾有多次前科,1981年,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由于此次正好赶上“严打”,为此李玉山一直觉得自己被判重了,很冤。首次出狱后,曾是首钢工人的李玉山丢了公职,只能四处打零工。不甘寂寞的他一直想着要光宗耀祖、有所作为,出狱没多久,却重操旧业盗窃,并于1999年再次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第二次入狱期间,李玉山得知邻居李某打着要账的名义,调戏其妻,便决定出狱后找机会干掉李某出气。2006年,李玉山终于等来报复机会。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李玉山伙同朋友石会明、李井元、王书立,在怀柔区桥梓镇秦家东庄沙石场宿舍内,将李某杀害并碎尸。此前的庭审中,记者了解到,李某本身也有前科,离婚后其前妻带着孩子离开,李某父母也因其所为几乎同其断了联系,因此李某被害后,家人并未在意。直到李玉山案发到案后自己交代,这件命案才浮出水面。
青年男女遭劫被碎尸
李玉山出狱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就与王利明等人商量找有钱人抢劫。这期间,李玉山的侄子李楠提供线索称,他认识一对浙江来京做生意的小情侣,男的姓陈,女的姓韩,饭桌上曾听二人说,在北京弄发票赚了些钱。于是李玉山等将其锁定为抢劫目标。
2010年4月13日,李楠以约小陈二人到郊区游玩为名,将对方带到延庆一处农家院,李玉山等人早已在院里挖好大坑。小陈二人刚迈进院子,李玉山等人便凶相毕露,抢走二人的银行卡,并逼出密码,李楠立刻回到市内转账。李玉山先将小韩强奸,又伙同王利明采取掐脖子、用湿布捂口鼻等手段,将小陈和小韩二人杀害并分尸,将尸块抛至案发现场附近的山上和树林里。
作案后,李玉山和王利明逃往承德,李楠也赶往承德和李玉山等会合,三人几天内便挥霍了两死者卡内的14万元。
咬出同伙试图保命
陈、韩家人发现二人同时失踪后报警。警方经侦查首先抓捕了李玉山、李楠叔侄二人。起初,李玉山矢口否认,但在证据面前,终于承认自己抢劫杀人。
公安机关考虑到李玉山前科众多,预审阶段其谈及杀人重罪显得异常冷静,且事前预谋和事后处理都有充分准备,因此认定其身上绝非只此一案,便加大审讯力度。果然,李玉山先后交代自己多起案件,并为保命牵扯出多名“兄弟”,其中就包括检举李井元2003年的命案。
虽然李玉山自认为检举行为属于重大立功,但是法院指出,警方早在2003年就掌握了李井元杀人的犯罪线索,并对其进行网上通缉,因此李玉山供出李井元,不应属于重大立功表现。2012年8月3日,市一中院公开宣判此案,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李玉山、王利明、李井元死刑;判处王书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石会明有期徒刑20年,李楠有期徒刑19年。昨天上午,市一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对李玉山等三人验明正身后,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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