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6年,飞速发展代理商6万余人,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高达10.9亿余元……上海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传销系列案于24日在黄浦、虹口、宝山、闸北4家法院同时宣判,共计案件51起,涉及1家被告单位、79名被告人。
据悉,被告人中有11人为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另68人为组织、领导传销人员达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代理商。
2010年,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建华推出“消费养老”项目,以消费积分、消费养老计划、联盟商家、期权计划等概念来吸引人,先后以家帝公司和家帝豪公司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代理商。
据统计,家帝豪公司自2007年至今,在全国31个省区市共计发展代理商6万余人。2009年11月24日至案发期间,公司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共计10.9亿余元。
据悉,在这次家帝豪传销系列案中,家帝豪公司的收益实质上来源于加盟者缴纳的费用,而非正常的商品经营利润,公司收取的资金10.9亿余元并未用于所谓保值、增值的消费养老项目,而是大多用于曹建华等高管的个人花用、分成及代理商的返利。
其中,4000余万元被转入曹建华夫妻个人证券账户、4000余万元被曹建华用于个人购房、700余万元被曹妻在案发后转入朋友账户,市场部经理项萍获取分成2400余万元、市场部副经理方伯年获取700余万元,众多公司代理商个人也获取了从数万到百余万元的返利。
如今,家帝豪公司账户内仅剩2.8亿余元,仅占收入金额的四分之一,已呈资金链断裂之势,一旦家帝豪公司众多底层代理商要求退出,公司运营将难以为继。
24日,黄浦法院判决家帝豪公司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罚金2000万元;同时,在家帝豪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市场部经理、财务经理、结算部主管、技术总监、企划部经理、教育培训部副主管等职务的曹建华、杨文斌、项萍等11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不等,并处罚金1000万元至5000元不等。其余68名代理商在四家基层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80万元至1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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