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双查”制度 下属违纪违法领导也要被追责
2013年12月25日 08:50:51来源:
杭州网
下属违纪违法,相关领导人也不能置身事外,要接受谈话和调查。明年开始,杭州将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昨天下午,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施彩华说,今后,杭州的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时,不仅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还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今年,杭州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1-11月,全市各类会议活动同比减少32.48%,公务接待费用下降41.2%,因公出国(境)费用下降32.3%。
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072件(次),立案936件,处分党员干部839人,346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988.93万元。
今年,市纪委查办的主要案件有:千岛湖“阳光水岸”系列案件,案件涉及党员干部40余人,涉案金额数亿元,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涉及淳安县原县委常委、人武部长章贻庆、淳安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汪建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程锋3名市管领导干部。
施彩华说,这些腐败案件的快查严办重处,体现了市委、市纪委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同时,市纪委坚持惩处与教育保护相结合。截至11月底,市本级通过核查为16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标签:一案双查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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