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日下午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对前足球裁判陆俊减刑案进行公开开庭,并当庭作出对罪犯陆俊减去1年有期徒刑的裁定。
在此前的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中,国内知名的足球裁判陆俊因吹“黑哨”于2012年2月被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对此次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是北京市法院依照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首次对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
在庭审中,司法部燕城监狱作为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罪犯陆俊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先后获得5次表扬和1次单项表扬,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减刑1年。
据介绍,监狱每天从认罪伏法、文明礼貌、学习、劳动等5个方面为服刑犯打分,每项0.2分,每天基础分满分为1分,在此基础上,完成临时的突击考核等任务会有额外加分。每获180分时可获表扬一次,按监狱规定,表扬一次可获减刑2个月。
执行机关在庭审中出示了陆俊服刑期间的原始积分考核卡,共39页,全程记录了陆俊获得积分的过程。据介绍,除了基础分,陆俊还因参加文体活动等获得了不少的额外加分。从2012年12月起,陆俊先后获得了5次表扬和一次单项表扬,因此建议对其减刑1年。
在庭审中,法庭讯问了陆俊本人,相关证人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检察院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指派检察员出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俊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遂裁定对其减刑1年。
据了解,陆俊原刑期自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结束,此次减刑1年后,刑期结束日期提前至今年9月2日。这表明,如果不出意外,陆俊将在2个月后刑满释放。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涂铭 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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