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自媒体应该成为传播正能量的生力军
《规定》第七条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为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开设公众账号,应当经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审核,由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来自腾讯的官方数据则显示,微信目前有580万个公众账号,新闻发布类账号最多不超过1%。也就是说,在茫茫的微信公众号中,存在大量的自媒体发布者。今天召开的即时通讯工具座谈会,也史无前例的邀请了自媒体公众号的维护者和发布者表达自己的观点。
“子曰”,从创办之日起,就想要向用户强调一种学习国学的精神,就是:让国学走入生活,让传统成为时尚。其创办者子曰文化公司曹雅欣表示,中国在向网络强国迈进的过程中,需要每一位网络参与者的建设与维护。需要在网络空间里,特别警惕孔子所批判过的最可恶的五种人:“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
曹雅欣认为,“防范先于救治、建设胜于修正,传播优秀文化、传播正能量,是以正祛邪、用健康文化替代文化垃圾的积极办法。维护网络发展的健康精神,要远离孔子抨击的这五种人。”只有用网络安全和文化健康,才能实现网络世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钛媒体创始人、CEO 赵何娟表示,钛媒体是泛科技的专业领域媒体,虽然距离时政很远,主要关注的多是企业创新、商业逻辑分析,以及科技发展前沿趋势,但是对于行业里一些鱼龙混杂,以及因为各种目的制造、传播谣言,向企业敲诈、勒索等现象,他们也会绝对抵制。
对于,自媒体如何在社会中传播正能量,中国传媒大学互联网研究院活动总监王城宇认为,自媒体若想健康发展,传递出更多的正能量,首先要确立自己的主流意识形态,从正面和积极的立场出发,进行相关新闻解读与信息传播。坚持新闻真实性,注重审查,避免新闻失实。不盲目跟风,不刻意炒作。发布前先想一想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应成为自媒体等大V需要认真思考的事情。
此外,他认为,自媒体需要用通俗的话讲通俗的事情,在行文语言上尽量遵循受众心理与需求,站在大众的角度想问题,在文章中为大众提供可以帮助解决问题的信息才是关键。自媒体正在各种变化中不断发展,只有以舆论引导为宗旨、以受众为主体,才能适应时代发展,更好的传播正能量。
网友:对即时通讯工具规范管理正当其时
据统计,当前微信用户数量达到8亿,微信用户已成为重要的信息传递之一。《规定》的出台,也是旨在对即时通讯工具中的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进行规范,因此,《规定》一经出台立即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和支持。
网友“谭笑”就是规定出台的坚定支持者,看到有媒体官微发布规定出台的新闻后,他在微博上发表转发并发表感慨:“ 即时通信工具里乌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了,确实需要出台规定进行规范。”
网友“红星闪闪”则为这一规定的出台连声叫好,认为规定对网络虚假信息的传播会有巨大作用。他表示,“ 这样也好,免得很多人造谣,很多人招摇撞骗。这样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可无处可逃了。”
不仅普通网民关注规定的出台,一些媒体工作者和从事网络信息工作的专业人士也纷纷表示对规定的支持。
微博介绍内容为“宁夏媒体人”的网友“张乐”为了表明态度,直接在微博中提出了自己的倡议: “规范管理,保护隐私,杜绝谣言,文明守法,理性使用自媒体工具。”
微博实名认证信息为“湖南省岳阳县网络建设与管理中心管理员”的网友“许伟军”更是在微博上作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加强自律,促进即时通信工具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微信信息传播也要有一定的规则和秩序,就像汽车在路上跑,不能闯红灯,不能随便超车,不能随意掉头,要是随心所欲,不仅给别人带来麻烦,也可能让自己万劫不复。”网友“岛啊导弹”用大家熟悉的“交通规则”,表达了自己对规定出台的认可,也形象地说明了对即时通信工具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同时还道出了管理部门出台这一规定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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