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清查校园及周边200米劣质食品
2014年08月12日 08:36:16
来源:
京华时报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以今年9月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将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
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同时将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要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本次整治还将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抓住学校秋季开学关键时段,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各地要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标签:
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小学校
责任编辑:
胡芸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