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赤裸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含泪水,主治医生护士全体失踪”,湖南湘潭产妇之死真相在哪?
产妇家属:
你不开门的话,我们就会想别的办法。
解说:
谁在故意夸大事实,谁又在刻意隐瞒事实?
杨剑:
(家属)他们有些冲动的情况。
解说:
是医患纠纷还是医疗事故?
杨剑:
可能因为抢救病人事情太多,跟患者方家属沟通不够。
解说:
《新闻1+1》进入关注,一个产妇的非正常死亡!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就在几天前,8月10日,湖南湘潭一名产妇死在了手术台上。那么这样一件事情,就引发了医患之间的纠纷,同时也引发了一场混乱的舆论大战。为什么这么说?我们不妨看一下,当事情刚刚发生的时候,媒体是怎么报道的。请看这句话,媒体是这么说的,“家属发现产妇死亡的时候,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睛里面含着泪水,可却再也没有了呼吸,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那么这样的谴词用句,可以说是字字句句在激怒着阅读者的神经。但是问题是,事情的真相真的是如此吗,我们不妨先关注一下这两天以来的舆论的大反转。
解说:
“赤身裸体躺在手术台满口鲜血,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可却再有没有了呼吸,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这是这是8月12日湖南一家网络媒体的报道。而报道的主人公是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收治的一名急诊产妇。这则由湖南日报社主办的华声在线网站率先报出的新闻,随后被媒体大量的转载。
孕妇死亡的时候满口鲜血,事发之后,医护人员集体失踪,那么在医患矛盾紧张得当下。
“裸体、鲜血、泪水”,这样一幅让人无法想象的画面,令不少看到该报道的网民感到震怒。随着舆论对事件关注度的不断升级,湘潭当地电视台稍早前对此事的报道也被找到。
(湘潭当地电视台报道)现场:
你不开门的话,我们就会想别的办法,我现在又做不得主,你们医院怎么这么黑,一个人放在里面医生不见了,人也不见了。
解说:
从晚上9点得知张女士的死讯之后,死者家属一直没有见到张的遗体,悲伤、愤怒、绝望的情绪,使得刘先生和他的家人失去了理智。
(湘潭当地电视台报道)现场:
走开,走开。
解说:
通过重重阻碍,悲痛不已的家属终于在手术室里见到了已经停止呼吸的产妇张女士。但是这个8月11日就播出的报道所透出的信息,却让公众开始对华声在线,对这件事的报道产生质疑。
网民1:
一看这个新闻就知道有问题,言论完全出于死者家属,对于医生的解释一句话轻轻带过,没有普及羊水栓塞的知识,就是为了吸引眼球。
网民2:
用了大量不负责任的形容词,这是一起责任未明的医疗纠纷,但报道中却反复出现惨死。
解说:
随着各方的疑问不断的聚集、发酵,湘潭当地卫生局也在8月13日在官方微博中做出说明,胎儿娩出后,胎儿出现呕吐、呛咳、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可能。院方立即启动院内、县、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市、县有关专家主持抢救,因羊水栓塞引起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1点30分死亡。
从昨天开始,舆论之中开始出现更多的质疑和理性的声音。8月13日下午环球时报环球今日评说,为什么家属砸门的时候,媒体记者就在场了,是否存在摆拍呢?观察者网站,8月14日发表评论说,视频报道直观记录了全过程,患者有行为过激之处,院方的处理方式也让人难以接受。人民日报微博,8月13日发表,唇枪舌剑中,到底有多少理性的探讨,负责的求证,当情绪化指责蒙蔽了事实真相,除了舆论狂欢,剩下的只有对抗和仇视。
事件曝光至今,羊水栓塞已经登上微博热搜词的第一位,而产妇丧命、医护失踪这个话题,已经有超过五千万的阅读量,而且围绕着这个事件,很多的疑问仍然要被一一的解答。
主持人:
大致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脉络。整个图上我们分别用了两种颜色。黄色的湘潭卫生局介绍的情况,蓝色是媒体报道的情况。湘潭卫生局介绍的情况有三个时间节点,6点10分,产妇去医院待产;12点05分娩出婴儿;21点当晚9点半,产妇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比湘潭卫生局的情况,媒体明显详细了很多,在11点的时候,已经进入到产前的检查,说明胎位正常,一切正常,医生建议做剖腹产;12点05,手术室通知家属说产妇已经产下婴儿;30分之后,护士通过家属产妇出现大出血的情况;几个小时之后护士又来通知家属现在产妇的子宫必须切除,需要签字;再几个小时之后,21点的时候,她的家人听到有人在议论,产妇已经死了;9点半的时候,产妇死亡;11点产妇的家属撬开被反锁的手术室大门,发现他的妻子死亡,抢救人员失踪,只有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在吃槟榔,抽着烟。这是事情的大概经过。
目前来看,这是一个医患之间的纠纷。医患纠纷按说是一个中性词,在今天这样的一种语境下,那么为什么这样的一起医患纠纷,会引起如此大的波澜?
我们不妨看一下《人民日报》今天的评论《关注医患纠纷,请别轻易下结论》。为什么这么说?人命关天,正因如此,在事实尚未搞清楚之前,不能轻易下结论,定责任。事发之初,有的报道反复出现“含泪”“惨死”等不负责任的字眼,单方采信患者一方的说错,这容易暗示医院冷血不作为,漠视患者的生命。院方的声音、核心的事实缺席,报道便缺乏客观性,人们的结论就会流于武断。
那么这件事情之所以沸沸扬扬,一方面由于报道的时候,记者的一些漫不经心,一些不负责的报道。另外一方面,就是跟现在整个社会的背景,医患之间的矛盾崩的很紧张也有关心。在一片舆论声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来自专业人士的非常冷静的分析。
我们看其中的一点,比如说有一些医护工作者,医疗的专业人士,他们在解释什么叫做羊水栓塞。发病率很低;但是一旦发起病来,非常快、非常急;死亡率很高,达到60%-80%。并且仔细介绍,为什么发生羊水栓塞这样的情况。如果说在手术台上,在治疗的过程中,医生是在用镇静剂治疗病人,而在网络的一些舆论的混乱中,一些有医务背景的这些人,也用这样的专业和理性的文字分析,在镇静着人们的情绪。
这些来自专业人员的解释,可以说帮助人们去了解,因为很多人不了解,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产妇,活蹦乱跳的进去,但是出来的时候已经死了,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这些理性的声音,帮助人们解释,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
但是问题是羊水栓塞的病非常的凶险,不意味着医生没有责任。接下去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在处理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医院方面又是怎么做的,我们接下去继续关注。
解说:
8月10日,在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产妇张某度过了她生命里最后17个小时。昨天在湘潭县卫生局官方微博将这17个小时分成了7个节点。从早上6点10分待产到出现羊水栓塞症状,再到死亡,直到最终医患双方矛盾的激化。而这个过程中,媒体所谓的医生失踪,家属暴力,都发生在晚上9点30分到11点之间,这么一个半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死者的丈夫 刘先生:
中间我们提出来要见,但是院方没人出面,我们一直在外面敲门、按门铃都没有人理睬,院方也没有出现过人。
解说:
10日晚上9点左右,死者张女士的丈夫刘先生,最开始并不是从院方的嘴里听到妻子死亡的消息,而是听到有人议论说,产妇已经死了。这让原本焦急等待妻子抢救消息的他非常的焦虑。因此,他跟其他的家属拍打手术室大门,希望得到医院的答复,但他们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
死者张女士的哥哥:
8点的时候还有一个医生说有心跳没有呼吸了,正在抢救,后来医生都偷偷走了。走了就打电话给我们村上,还是我们村干部打电话,给我父亲才知道(已经死亡)。
解说:
但是按照湘潭县卫生局部的说法,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杨剑,在确定产妇死亡的10分后,就已经向家属告知了死亡的信息。但根据本台记者了解到的情况,面对当时众多的家属,杨剑并不确定自己告知的是哪个家属,沟通的不畅,加速着家属的焦虑。
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杨剑:
可能因为抢救病人事比较多,跟患者家属沟通不够,有可能有这方面的不足。
解说:
而在这之后,当家属提出要见死者一面时,院方又出于种种顾虑,没有满足家属的要求。
杨剑:
因为当时家属情绪激动,我也不知道有没有提出(见产妇),但是肯定没主动安排,考虑到手术室还有其他病人,家属在外面打门人也很多,控制不了。
记者:
我们为什么不安排个别的家属进去呢?
杨剑:
安排也控制不了,考虑到。
记者:
为什么?
杨剑:
说实话病人家属情绪激动,我们怕他有更过激行为,影响其他手术病人,打砸手术室的仪器设备,这些情况发生。
解说:
从9点40到11点之间,担心家属会有过激行为的院方,一方面没有同意让家属见死者,另一方面也向其他部门进行了通报。
湖南省湘潭县卫生局副局长 齐先强:
(晚上)9点40就告诉家属死亡了,就进行了简单的抢救过程通报,向相关部门都汇报了,向主管卫生局,以及调解中心,以及公安那边也报警了。
解说:
最终家属在焦急的等待中,院方担心的过激行为还是发生了。而对于手术室里空无一人,医生集体消失的说法,院方应不认同,称只是将医护人员转到了休息室。
齐先强:
当时医生护士也比较害怕,现在的医疗环境也不是很好,当时(医护人员)就在手术室另外一间房子里,病人家属进去的时候,医生护士没有守在门口,怕引起进一步的冲突。
主持人:
刚才短片里面,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杨剑也说了,他承认彼此的沟通应该说存在一定的问题的。目前来看,手术室里发生的一切到底是什么,需要一些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去调查。那么,手术室外发生的一切,就像刚才那位杨副院长说的,是不是有一些空间还是需要调整的呢?
接下来,我们连线一位专业的人士龚晓明,曾经在北京协和医院从事多年妇产科的医疗工作,现在他就职在上海的第一妇婴保健院,他有着许多年的丰富的临床经验。
龚医生,刚才听到了医院方面的一些回应,现在人们关注当患者死亡了之后,这样一个坏消息,的确是从目前来看,他们是通知到家属了,但是连医院都不知道通知到谁了。人们很自然的关心到一个问题,这样一个死亡的“坏消息”,应该由谁、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通知死者的家属,这方面在我们国家有没有相关的特殊的规定?
龚晓明:
这个问题通常来说,因为在手术室里面,我们通常是有一个术前委托人的,就是进手术之前,无论是产妇还是手术者,在医院要签署一个术前委托书,然后出现任何的情况以后,如果被手术者,出现一些意识不清楚,或者说是抢救的情况,医院要有一个人员跟他们的被委托人进行沟通,这是一个合乎规范的程序。
评论员:
这是一个粗略的规定,由谁来告诉死者的家属。但是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非常坏的一个消息,怎么用一种能够接受的方式去通知到家属?这个问题日常怎么处理?
龚晓明:
这个情况比较极端。因为产科通常有很多意外的情况,进手术之前,在进产房之前,可能还正常,那么突然出现意外的情况甚至到死亡的情况,这种消息非常让人难以接受。
相比其他的癌症晚期的病人,这种死亡消息可能比较好沟通、好通知。像出现这样一个极端的情况,比较困难。出去跟家属一说,有可能就家属非常的震惊,进去好好的一个人,突然之间死了,到底怎么回事。这个事情发生这个的时候,沟通怎么一个方式,其实我觉得需要点方法和需要一点技巧。
评论员:
我之所以问您这个问题,龚医生,就是根据我粗浅的经验,我知道在国外有一些专业的,就是专门研究如何医生把这些坏消息告诉病人的家属,这些方面我们有多少空间可以提升?
龚晓明:
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发生在国外,其实也很难。因为这种情况太突然了,在手术室里10分钟之前还正常,10分钟之后生命出现了危险。
评论员:
也不好交流是吧。
龚晓明:
通常很难。国外有一些研究针对说诊断出不好的情况,怎么把坏消息通过一种方式告诉家属,这是有很多的研究。但是对于比较突然的情况,确实是一个很难的。
评论员: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简短的回答我。像在湘潭发生的事情,死者的遗体就是那样放置,在没有太平间的条件下,死者的遗体应该怎么处置,在极端情况下?
龚晓明:
院里的流程,如果出现死亡通知书,要跟家属去告知,要发死亡通知书。之后把死者的身上的一些插管、医疗的东西清理干净,使得体面一点之后,通知太平间,由太平间进行尸体的处理,由太平间的人收到太平间里去。
评论员:
非常感谢龚医生给我们介绍这一些。经常听到医生自己表达自己的职业,“医生是七分安慰,三分治疗”,当医术有的时候的确无法抵达的时候,可能更需要医生用一种将心比心的态度,去跟病人,去跟患者的家属去交流,才有可能避免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调查已经开始,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就在产妇张某离去18个小时后,8月11号下午,院方代表和家属代表以及政府代表,在湘潭县红叶宾馆进行了第一次三方沟通。
死者家属:
出事你们的人就全部走掉,连一点起码的人道主义都不讲,你们为什么不和家属说?这个病有好严重,要做好心理准备。
湘潭县政府工作人员:
不管院方有没有责任,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现在就是说钱,这个你们要提,你还去追究那
些事,那就只能走第二种途径,到市医学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是医疗事故构成个几级几级,是什么就是什么,你还去讲那些有什么用?
解说:
在首次协商中,就谈到了补偿,而这个问题在之后的两次沟通中,一直在延续。根据媒体报道,家属所要求的补偿金从开始的120万降至后来的98万,但是医院方面仅仅从50万略微上升到了56万,落差巨大,让双方一直无法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
湖南省湘潭县卫生局副局长 齐先强:
当责任不完全明确的情况下,双方只要愿意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谢协商,这也是规定的一种程序,只要能协商成功,在许可的范围内能够达成一致也算成功。
解说:
但是随着产妇家属最终通过司法手段进行调查,之前反复协商的补偿仪式也走到了终点。
齐先强:
现在主要是调查死亡原因这一块,协商补偿这快不考虑了,以后通过依法的途径,尸体解剖,确定死亡原因,和是不是医疗上的一些过错,到时再确定责任,按责任划分补偿比例。
记者:
这个是谁提出来的?
齐先强:
县委、政府提出来,最好的方式是通过依法的途径解决。
记者:
家属的态度是什么?
齐先强:
家属目前尸检也已经同意了,我们做通过我们法律的宣传,我们做一些工作,回到法律的轨道了。
解说:
家属同意尸检,让这起不同寻常的医疗事件,可以回归到理性客观的法律程序。今天相关的死因调查,已经开始启动。
齐先强:
一个是尸体解剖,就是尸检,市里面的司法鉴定中心。第二个就是医疗技术鉴定,按程序由市级医学会组成鉴定(小组),按程序。第三步,同时医疗救助过程当中,是不是各部门的职责都尽到了,政府也成了了调查组在进行调查。
记者:
政府哪个部门?
齐先强:
包括司法、监察等具体部门,包括卫生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整个调查是由我们的市政府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组成的调查组,以市级的专家以及相关部门的人和县级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解说:
围绕一位产妇的死亡,从舆论乍起到剧情反转再到疑问重重,事实上,湘潭的这起医疗纠纷,似乎从开始就应该进行法律所规定的调查程序,而这个波澜起伏的事件,最终又能否有一个公正的结果呢?
评论员:
这件事情接下去怎么解决,我们连线一位专家,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郑女士你看,我问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医院方面说就是沟通的问题。现在还没有看到尸检结果,假如尸检结果出来,医院该尽的努力都尽掉了,仅仅是因为沟通的问题,它们要不要赔偿50万、60万,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
郑雪倩:
按照国家侵权责任法,医院的患者的损害后果,如果跟医院之间有直接关系,医院才应当进行赔偿?
评论员:
什么叫直接关系?
郑雪倩:
她的死亡是医院的过错导致的,那医院就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来赔偿。但是如果仅仅是沟通不足,那么跟她的后果没有因果关系,那么医院就不应当赔偿。
评论员:
那么双方正在纠缠的问题,现在问题是尸检结果还没有出来,为什么已经谈到赔偿的问题了。
郑雪倩:
过去大家习惯把问题息事宁人,想把事情尽快的解决。产妇的死亡是非常值得同情的,但是,是不是在没有搞清事实的情况下,家属提出来任意要价,医院为了息事宁人赔偿,我认为是不妥的。它会给社会大众带来一个不好的印象,是不是大家可以不按照法律的程序,处理医疗的纠纷,这样会导致社会的秩序的不稳定。另外尤其是在现在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考虑建立一套遵循和依法来解决的机制是比较好的,所以我觉得还是第三方去调解,按法律程序走。
评论员:
非常感谢郑雪倩。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