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省政协
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0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公安厅: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03号提案《建设高效智能可持续的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系统》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近年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和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一)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2009年,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对全省110万户存量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个人公民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了核实。2012年至2013年,
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对全省1.39亿户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了核实。
(二)切实强化银行卡安全管理。先后出台了《浙江省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杭银发〔2010〕113号)、《浙江省银行卡发卡业务管理办法》(杭银发〔2012〕32号),严格银行卡发卡、收单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的用卡环境。另外,自2009年始,每年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银行卡犯罪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涉及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至2013年,组织全省银行机构向各地公安部门移送银行卡案件线索共3.9万条,配合公安部门破获案件0.88万起、挽回经济损失4.7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665人、收缴涉案银行卡2.87万张。
(三)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账户交易监控。指导、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结电信网络诈骗可疑交易特征,强化对可疑交易的监控,对发现的可疑交易及时报送各级人民银行。对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各级人民银行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四)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涉案账户资金查询、冻结工作。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1号),指导、协调辖内银行机构做好涉案账户资金协助查询、冻结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与辖内银行机构建立涉案账户资金紧急查询、冻结工作机制,由辖内银行机构指定专门人员、传真号码接收公安部门查询、冻结文书并凭以办理协助查询、冻结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五)组织银行机构开展安全支付宣传活动。组织辖内银行机构通过银行网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公众的安全支付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继续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加大银行账户实名制落实力度,严格执行银行卡、网上支付等支付业务安全管理规定,强化银行账户交易的监控。同时,支持、配合公安部门与辖内银行机构建立涉案账户查询、冻结系统,提高公安部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1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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