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关于报送省政协
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03号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的复函
浙江省公安厅: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报送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03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函》(浙公函﹝2014﹞170号)要求,在贵厅和省通信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分公司积极配合全省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电话诈骗犯罪。近年来工作情况如下:
一、练好内功,强化业务管理
2013年初,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职责和责任,公司下发了《关于成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的通知》(中电信浙〔2013〕49号),成立了实名制管理、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语音中继安全管理、垃圾短信治理、宣传和媒体应对7个专项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专项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举措,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2014年4月电信全省实名制登记情况:移动存量用户实名率为95.78%、固网存量用户实名率为91.87%、固话+移动的存量用户实名率为93.77%。
二、防范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2009年10月底,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召集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和杭州公安、电信等相关技术人员在江苏无锡分公司“防诈骗提醒业务系统平台”相关情况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浙江电信防诈骗提醒系统”的可行性实施方案。在省公司整体投入500多万元进行设备扩容的基础上,杭州市于2010年8月启动了“电信防诈骗提醒和反制平台”的试运行,市刑侦和电信相关人员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不断分析完善,针对国际和省际电路提出了对空号的反制等功能的专利发明,荣获当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通报嘉奖。2011年6月,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5月13日至6月4日期间,平台正式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发挥了防范提醒和反制诈骗电话的作用,固话诈骗发案和受骗经济损失明显下降,在防范和打击通讯诈骗犯罪工作中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2011年3月,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聘任张丹等9名同志为第一批全省侦办电信诈骗案件专家和顾问的通知》(浙公字〔2011〕14号),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安全保卫部蔡君华同志被聘为电信企业的技术顾问。2013年6月,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全省打防电话(网络)诈骗犯罪通信协作机制”,根据要求,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每月上报“配合打防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月度工作情况表”。
2014年5月,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提交了《关于恳请重新规范利用短信、电话、网络等进行诈骗犯罪行为用语的函》(中电信浙函〔2014〕4号),26日省公安厅已复函《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规范利用短信、电话、网络等进行诈骗犯罪行为用语的复函》(浙公函﹝2014﹞196号),在我省范围内将“电信(网络)”诈骗类刑事犯罪的称谓改为“通讯(网络)诈骗”犯罪。
近年来随着技术发展和网络的演进,我分公司组织对长途交换机进行退网改造。同时诈骗团伙不断变化诈骗方式,从人工点对点呼叫到录音通知群呼、在网内接入基础上增加网间接入,导致诈骗案件不断增多。为进一步遏制诈骗呼叫,我分公司拟升级平台,计划对网内、网间的国际、省际(被叫包括固话和C网)来话的疑似诈骗电话进行提醒、反制和拦截。因涉及到系统平台功能和接口升级改造等工作和投资,希望政府能在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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