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职责。各级党委(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抓好源头治腐、支持执纪执法、带头廉洁从政,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党委要履行好集体责任,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善做善成,努力把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专责履行好。一方面,要定好位。把握好监督责任的范围。按照市委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宣传、推进“制度+科技”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优化机构设置和加强自身监督等内容。这就是纪委的“责任田”,责无旁贷。另一方面,要善监督。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对自己的主责主业,如纪律检查、作风监督和惩治腐败等,必须攥指为拳、加大力度,注重发现问题、严格执纪办案,形成有效震慑。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
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整体,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和约束性。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今后,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的,不仅要严肃追究党委的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的责任。
以案治本
实现反腐败既治标又治本
去年以来,按照省纪委《关于积极开展“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广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结合广州实际,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需要,坚持以案促查、以案促建、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积极探索以案治本、跟案预防的新思路、新模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全市范围内向实现“既治标又治本”的反腐败目标迈进。
市纪委:以案治本在于“查”“建”“教”“改”
以案治本的基础在于“查”,查找案件发生根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整合案管、办案、预防部门和案发单位力量,把案件剖析材料撰写情况纳入办案考核,夯实以案治本工作基础。各有关发案单位主动结合涉案人员个人忏悔材料,着重从体制、制度、机制和管理上查找和分析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深挖“潜规则”,细找“风险点”。比如,结合市科信局原局长谢学宁的个人忏悔材料,找出了科技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检查监督等制度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市人社局原局长崔仁泉的反思材料,发现了基金资产管理权、人事人员管理权、行政职能审批权、考试考核鉴定权等行使中的监管“漏洞”。
以案治本的根本在于“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及时将一些成熟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比如,针对全市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来的农村“三资”管理混乱问题,市纪委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起草了《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并配套制定了《广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市纪委、市重点办、市社科院成立联合课题组,明确了35项规范化流程、45项公开办法,制定了276条防控措施,形成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范本;针对公交车辆及零配件采购招投标领域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市交委试行公交车集中采购制度;针对市科信局系列案暴露出的问题,建立起全流程的管理制度体系。
以案治本的核心在于“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典型案例作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素材,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召开总结警示教育会、组织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拍摄警示电教片等形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比如白云区大规模、不间断地举办“廉洁村官大讲坛”活动,对该区166条村(经济联社)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轮训;市纪委先后组织拍摄6部《镜鉴录》、近20部警示电教片,受教育党员干部群众达到了十多万人次。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人生的赌局》,仅在全市公案机关就播放260场次,3万多民警观看。
以案治本的关键在于“改”,确保办案成果转化为事后整改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层追责,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比如,市政府办公厅针对新闻信息处连续四任处长落马一事,全面强化对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将涉事厂移交市政府机关事务局管理,督促落实轮岗制度,有效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白云区针对“两违”顽疾,专门制定了关于约谈、调查违法建设涉及的“五类人”和监管人工作制度,成立四个工作组,约谈、调查100多人次,大大压缩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空间。
市委组织部:牵头抓好选人用人工作
市委组织部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委《实施意见》的分工,着力牵头抓好选人用人各环节工作。
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纳入市委党校各主体班次和2014年全市公务员培训计划;根据“三书”预警告诫制度,对有举报反映或自身存在不足和问题的领导干部,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函询、提醒或诫勉通知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管理制度。
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规用人举报的查处力度。最近在全市各单位做好自查的基础上,与市纪委组成两个专项复查组,对2013年以来“带病提拔”的10名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复查。
按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部署的要求,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抓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下同)的后续管理,对有关人员的任职岗位进行调整。
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唯票、唯分、唯GDP”问题。结合广州实际,探索科学评价干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的方式方法。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改革考核评价制度、评估模式和政绩考核制度。在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中,把“三严三实”作为考核评价干部作风状况的重要内容。
市科信局:阳光再造科技项目管理全流程
通过对科技信息领域腐败案件的深刻反思,市科信局深入开展系列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深挖廉政风险防控的存在问题,实施项目管理阳光再造,扎实推进以案治本。
为防止主观、盲目扩大申报指南范围,严格保证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必须通过征询专家意见以及网上征集公众意见两个环节。此外,市科信局实行市科技计划项目各环节全流程信息公开和公示,便于申请人了解情况和社会全方位监督,实现科技计划管理全流程阳光透明。
市编办:年底前梳理形成各部门权责清单
市编办通过认真贯彻法规文件精神,市编办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保增减平衡,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通过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市与区(县级市)、政府部门间和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10月底前,各政府部门完成对本单位的权责进行全面梳理,12月31日前,将对各单位职能转变方案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继续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
据任务分解表,市财政局牵头工作任务1项,配合工作任务11项,共办工作4项。目前广州市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三级政府全面晒“三公”经费,公开更规范,信息更完善,内容更细化,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大财政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
探索建立市财政局纪检监察驻点工作制度等措施,构建财政廉政监督体系。
市园林局:两年出台以案治本19项整改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空挂、主体责任不落实,是林业园林系统发生系列腐败案件的重要原因。2013年,市林业和园林局针对性制定出台10大项整改措施,2014年,进一步提出以案治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9项整改措施。
市林业和园林局严查制度漏洞,重点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人事管理、自由裁量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招投标资金管理和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制度72项,局属基层单位梳理完善制度1192项。
白云区:建立区廉情监控中心
针对区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白云区以案为鉴,广泛开展立体式警示教育,健全各项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区廉情监控中心,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实施动态化、智能化监控。
区委书记亲自作党风廉政建设辅导报告,各单位党委一把手代表班子作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自身廉洁从政的公开承诺。
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白云区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如针对“两违”顽疾和控违中以权谋私频发的问题,制定约谈、调查违法建设涉及的“五类人”和监管人工作制度;针对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腐败问题,推行农村财务会计出纳双代理机制、大额资金异动预警机制等多机制等,解决“运作缺规则”问题。
在全市率先打造机关“作风曝光台”的基础上,建立区廉情监控中心,运用区廉情预警防控信息系统,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实施动态化、智能化监控,使干部知道风险、不敢涉险、防范风险。(记者何雪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