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江苏9月26日消息(江苏台记者刘康亮)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最近,江苏省南通市经信委的车队队长王永祥反映,过去几年,本单位的两名领导干部存在公车私用行为。即便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这种现象仍然存在。事情究竟如何?
被王永祥实名举报的两位领导干部,分别是南通市经信委原纪检组长胡建达和现任副主任赵立新,两人都是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据王永祥介绍,2012年元旦小长假期间,胡建达擅自驾驶牌照为苏F11691的公务车去无锡,途中因违章被交警部门处罚。2009年8月至2013年4月期间,另一名领导赵立新则经常未经批准擅自把公车开回老家,或者送妻子去外地看病。
王永祥:我们委里早有规定啊,不好公车私用。说了他还是这么做。我们委里管理车子的制度弄了几拨,比人家都多,没有用啊,他继续这样子做呀。
王永祥还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赵立新仍然有两次私用公车。一次是送妻子到上海看病,另一次是女儿结婚到上海接人。
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呢?记者分别电话联系了两位当事人。已退居二线的胡建达表示,他本人使用公车是为了公事还是私事,是在八项规定出台前还是出台后等一些具体问题,南通市纪委已经进行过详细的调查,一切以纪委认定为准。赵立新也向记者表示,一切以纪委认定为准。针对王永祥指控他在女儿结婚时,动用公车去上海接人,赵立新解释说:
这个情况是这样子,原来(经信)委里边给我配备了一个相对固定的驾驶员,他开错了车,我知道这个情况以后,我立刻跟委里面的领导和纪检讲过了,第二天我就交了费用。
既然如此,那纪检部门的调查结论如何呢?
南通市纪委派驻南通市经信委的纪检组长徐国新表示:该调查的已经调查了,该核实的已经核实了。
记者:该处理的呢?
徐国新:该处理的已经处理了,批评教育呀。
记者:就是对赵立新呀?
徐国新:对、对。
记者:那原来那个胡建达呢?
徐国新:胡建达市纪委已经有调查结论的,他这个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啊。
记者:他没有违反?
徐国新:恩。
采访中,记者向南通市纪委信访室主任朱军了解情况。朱军表示,他收到过王永祥的举报材料,但调查和处理情况需要向干部管理室了解。而干部管理室主任赵建又让记者向办公室了解。不过,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其所在科室没有管理干部的职能,需要向其它科室了解后再回复记者。截至发稿前,记者没有等来这名工作人员的回复。
(原标题:江苏南通经信委车队长实名举报单位领导公车私用 当地纪委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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