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10月15日报道,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料在法治反腐、制度反腐方面作出系列重要部署。专家预期,中央会在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大方面全方位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包括强化依法管党治党、加快国家反腐立法、推进违法违纪官员调查程序的法治化等方面料有大突破。
编织起更严密的反腐法网
报道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指明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化反腐的新路径。
姜明安称,法治反腐首先要加强立法,这包括国家层面和党内层面。在国家立法层面,全国人大已将“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今后5年的立法重点,这显示中央将对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方针、原则、体制等进行顶层设计,并用程序法治防止公权力寻租和滥用。他认为,四中后,应尽快启动中国《反腐败法》、《行政程序法》、《信息公开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开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增进与现行法律的互补性,编织起更严密的反腐法网。
完善党内立法防止政出多门
其次,姜明安认为,四中后,中共将加强和完善党内立法,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他指出,中共是唯一的执政党,依法治国离不开依法治党。但长期以来,党内对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往往只用条例、行为准则以及红头文件进行,而且政出多门,比如禁止公款吃喝的文件,中办、中纪委都发过,比较混乱,甚至出现“几十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现象。为此,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新成立了法规局,对党内法规开展清理、备案、规划等工作,目前,正抓紧进一步构建党内法规体系框架,为执政党规范干部行为准则、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此外,多位专家表示,当前中国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反腐败仍将以惩治为主,惩防并举。报道称,十八大以来,中央积极推进违法违纪官员调查程序的法治化,四中全会后,在惩治腐败工作上将进一步贯彻法治思维,依法惩贪。
纳“双规”入法治轨道
据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昭晖指出,去年,江西省委原秘书长赵智勇、昆明原市委书记张田欣两位落马高官未被治罪,而是受到降级惩戒,这显示中央严守党纪与国法的界限,法治反腐、制度反腐的治理思路,也是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部门一直努力的方向。此外,当年底,最高检邀请多位专家座谈,酝酿对党内“双规制度”启动重大改进和完善,即纪委一旦发现监督官员的行为已触及刑律后,将第一时间移交检察机关侦查,纪委本身不再具体主导协调办案工作。
毛昭晖认为,此举将推动作为反腐利器的“双规”措施纳入法治轨道,同时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从以办案为主逐步转到以监督为主,以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和办案的客观公正性,真正实现依靠制度和法治开展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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