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
你好。
白岩松:
您怎么看待刚才我列了一个长长的单子,回头去看,从十一届、十二届、十五届、十六届,其中四中全会基本上就是,要么就是党建,要么与经济有关的问题,党建为主,您怎么看待“依法治国”这个主题第一次成为全会的主题?
胡建淼:
我们确实注意到,以前历届的党的全会,往往是以农业、工业、科技、党建等有关的问题作为主题。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来研究,并且将以全会决议的形式做出有关决定,这在党的历史上确实是第一次。具体的说,它自从1997年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来这是第一次。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法制以来是第一次。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是第一次。从1921年,我们建党以来也是第一次。所以这次全会能够以这个主题来做专门的研究,我们有一种期待,我认为这次全会对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与实践,都会有一个全面的推进。
我们从历史上来看,我们建国以来,党关于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是经过了两大飞跃。第一是我们总确立法制,社会主义法制,这个制是制度的制,到法治,治理的治,这是第一个飞跃。
第二个飞跃我们从法制走向全面法治,这是第二个飞跃。前面一个飞跃我们建国开始,开始走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尤其是四五《宪法》的制订,这是一个标志。开创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局面。
然后接着从1957年开始,你看大跃进、反右,文化大革命,所以法进入到低谷,进入到法的虚无主义的年代。
然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其实是恢复社会主义的法制,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原则,这个原则就叫做十六字方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标志着我们恢复了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进入到这个阶段。这个法制到2001年年底,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形成以后,就标志着我们这个阶段法制的建设的任务基本实现。
然后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以后,这又是一个标志,这就意味着我们中国的法律理论和法制建设从法制向法治转面。
白岩松:
也就是第一个是制度的制,第二个是治理的治。其实背后我们也能够看出来,整个“依法治国”的历程并不是平地起高楼,这是一场漫长的这种,像接力赛一样。也许最初的时候你会看到1954年《宪法》的出台,但是后来荒诞岁月里头把法律推到边缘。更加反过来提醒人们,一旦法律不成为一个社会信仰的时候,这个国家将要面临什么样的挑战,这个民族又将遭受什么样的厄运。这之后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一步一步走要今天,因此这是漫长的一场接力赛,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回头我们就去看看十八届四中全会所面临的这种“依法治国”这样一个新的主题对于未来所要完成的这种推动。
解说:
2011年3月10号,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新闻播报】2011年3月10日《新闻联播》
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解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有着怎样的意义?当天出版的《人民日报》评论说:“中国已在根本上实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各项事业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这是郑重的宣示。中国坚定不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在2011年时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已经达到了240多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达到了700多部,地方性法规达到9000多部,还有数以万计的政府规章。所以在那个结点上可以说我们有关中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那么它就意味着我们改革开放以来提出的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上得到的解决。
解说:
而完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可以说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2012年11月8号,党的十八大报告全文发布,对于“依法治国”的描述更加丰富。其中提到: “要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除此之外,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而十八大报告,也成为一份我国历次党代表大会所通过的报告中,对法制论述最多的报告。
马怀德:
其中最为鲜明的,也就是最为突出的有几个提法,让人耳目一新。一个就是提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制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了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绝不允许以严代法、以权压法、徇情枉法,可以说这是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这个法制中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报告的论述,那么对于我们推进法制中国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解说: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就不断被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等等,这样的内容,在不同的场合被中央经常提起。
马怀德:
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的话,法治应该是发挥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这样一个重要作用。从一个国家制度文明的建设要求看的话,也应该高度重视法治在治国理政方面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方面看,也应该高度重视法治,也反应出了一种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候对法制的强烈的需求。
解说: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到不断丰富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的阐述,再到今天,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这被媒体评论称为“是我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又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白岩松:
我们可以看看国外的一些媒体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这个主题的关注。BBC,“如何落实依法治国,将成为此次四中全会最大的看点。”它把这个关注点放在了落实;美国的《纽约时报》,“中国向着现代法治体系迈进的种种变革并不只是‘做样子',而是反映了中共领导层认识到推进法治的重要性。每一次改革都为实现改变和开展新的改革提供了机会。”我们看新加坡《联合早报》,它把重点放在“法治中国的总体规划及远景都将逐渐明确。”因此这次这个会议显然具有一个新的起点性的意义。接下来我们继续连线国家行政学院的胡建淼教授。胡教授,其实你看从十五大的时候就提出了“依法治国”这四个字,但是十几年过去了,您认为今天这个全会再面对“依法治国”四个字,跟十几年前的“依法治国”发生了哪些关键性的变化?或者说内涵发生了什么变化?
胡健淼:
我们党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是在不论的丰富,不断的发展。你看从十六次方针来看,十一届三种全会所确立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次方针叫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针,成为新十六次方针,叫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你看这两个十六次方针的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党关于“依法治国”的一个内涵,它在变化、它在丰富、它在创新,你看前一个十六次方针里面的第一句话“有法可依”到现在的新十六次方针的第一句话“科学立法”都是讲立法,但侧重点不一样了。
白岩松:
前一个强调的是有,后一个强调的是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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