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部署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建设灾区宜居宜业新家园。
会议指出,创新投融资机制,在更多领域向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与其他简政放权措施形成组合拳,以改革举措打破不合理的垄断和市场壁垒,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投资环境,使投资者在平等竞争中获取合理收益,有利于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改善当前投资动力不足的状况,稳定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会议决定,一是进一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电、核电等项目,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分布式电源并网等工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二是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运营,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等国家民用空间设施建设,研制、发射和运营商业遥感卫星。三是加快实施引进民间资本的铁路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港口、内河航运设施及枢纽机场、干线机场等建设,投资城镇供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可交由社会资本运营管理。四是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投资生态建设项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运营农业、水利工程,与国有、集体投资享有同等政策待遇。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五是落实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对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加大投资。
会议要求,要大力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使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相辅相成。优化政府投资方向,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采取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为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支持。发展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可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给予支持。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让社会投资涓涓细流汇成促发展、增福祉的澎湃浪潮。
会议通过《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规划兼顾当前和长远,统筹群众生活、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明确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灾害防治、特色产业发展6项重点任务,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户户安居、家家有业、乡乡提升,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会议确定,根据灾损规模和灾区实际,中央财政加强对恢复重建的资金支持,重建资金实行总量包干,由云南省统筹使用。综合采取财税、金融、土地、产业、社保等政策,减轻灾区企业负担,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群众主体作用,在切实做好灾区防寒过冬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努力建设美好新家园。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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