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1月30日电(魏倩) 11月30日,央行就《存款保险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研究酝酿20余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有望落地。上海交大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朱宁向人民网记者表示,这项制度的推出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有望加快步骤。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为储户的存款提供的一种支付保障,银行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费,为特定范围存款账户购买保险。也就是说,一旦银行面临破产倒闭,将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储户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自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来,到草案已过去21年。今年下半年以来,央行等已就该项制度的推出频频吹风,如8月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并将对银行实行全覆盖,推出不分先后。
30日草案显示,存款保险制度将覆盖至所有银行业吸收存款类机构,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也即全部存款类机构都需要强制投保,以防发生恐慌性挤兑。其中最高赔付上限为50万,超出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当前宏观经济放缓,银行监管缩紧,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又挤压利差空间,一旦利率市场管制放开,可能导致银行有强烈的动机高息揽储,资产承担更高风险,储户一旦认为有违约风险易发生挤兑,因而存款保险制度被认为非常必要。
朱宁介绍,该项制度有三个作用:一是通过第三者的方式保证储户存款安全;二是在此基础上不会因短期市场波动而出现挤兑导致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增加金融系统稳定性;三是设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后,有助市场利率放开之后,引导银行在控制风险情况下来竞争。
不过,短期内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可能带来存款市场的一定波动,可能出现存款搬家。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则向人民网记者指出,“明显的,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后将对中小银行带来一定冲击,面临客户和业务分流风险,尤其是追求资金安全性第一的大型企业。”中小银行为了挽留客户,很可能不得不提高存款利率或降低贷款利率,这对其成本控制和风险控制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草案,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也即实行差别风险费率机制。由于中小银行的平均风险要大于国有大型银行,相对较高的费率将抬高中小银行的成本。
此外,该项制度对银行的风险偏好也将带来冲击。比如筹资成本增加,银行被迫寻找更高收益的贷款,但高收益一定是高风险,有可能把一些激进的银行逼到刀刃上。
从长远来看,在朱宁以及其他专家看来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引导银行培育稳健经营理念,更高层面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及今后金融市场改革有重要的意义。
自1996年我国迈出市场利率化改革第一步之后,眼下已行至关键阶段。按照“先贷款后存款、先大额后小额、先长期后短期”路径,目前贷款利率已经市场化,仅剩下存款利率尚待进行市场化改革,完全放开只差最后一步。
“资金价格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就需要一些环境的铺垫,比如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破产退出制度。“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从这个方面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确已时机成熟。
也有说法指,从国际情况看,存款保险制度多数是和银行破产制度、利率市场化一起推进,不太可能单兵突进。但目前可期的还只是市场利率化,只是尚无具体时间表,按照央行多次说法,有望在最近一两年内实现。
朱宁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真正落地,将有助于加快市场利率化改革,该制度的缺失已拖延了其他改革开展。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生存环境将迎来真正的变革。银行贷款行为将更加市场化,随着存贷利差收紧,中间业务会增长。此外由于融资成本会增高,贷款会竞争加剧,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也会提升。
“以往靠存贷差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将一去不复返,过程也许很长,但一定是这个趋势,在此过程中不适合的银行将被淘汰。“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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