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超级市场及百货公司中随处可见推广员提供试食试饮予顾客,然而部分男顾客对女推广员说色情笑话、评论其身材,甚至碰撞身体,推广员面对性骚扰时为保“饭碗”,多敢怒不敢言。有团体调查发现,逾8成任职推广员的女性曾在工作期间遭受顾客或超市职员性骚扰,但鲜有寻求协助。团体认为,当事人不清楚性骚扰的定义、工作环境影响及大众对职场性骚扰有迷思,均导致她们求助动机低,促请政府扩阔《性别歧视条例》的保障范围。
香港妇女劳工协会于今年3月至9月期间访问482名女推广员,八成半受访者过去半年没有固定雇主或工作场所。虽然有近九成人认为自己没有受到性骚扰,但却曾遭受顾客或超市同事向她们说黄色笑话(54%)及评论其外表或身材(13%),其他较明显的行为包括故意碰撞身体如臀部、展示淫亵表情或动作等,而当事人则大多感到不知所措、委屈及愤怒。团体认为情况反映当事人对性骚扰的定义不清楚。
逾半人的处理方式是选择避开,三成多人表示会忍让,但认为有效的比率只有约25%;逾半人认为喝止对处理性骚扰有效,但只有不足两成人会采用;一成半人当没事发生,少于一成人会向超市职员或报警求助,仅1%人会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投诉。
年约40多岁的陈女士任职推广员10年,她表示行内性骚扰情况一直都有。她曾在推广牛奶产品试饮时遇上色迷迷的男顾客,对她露出猥琐表情。她按捺不住喝止顾客,却反被对方发难指要作出投诉,及后陈女士被调离该推广场所一段时间,惟她对公司的安排心有不甘,认为不应因而调迁她到离家较远的新地方工作,她及后与其他推广员以互助方式,抵抗性骚扰情况发生。
怕事件闹大公司秋后算账
香港妇女劳工协会组织干事吴绰灵表示,推广员场所有狭窄通道,容易被人撞到,包括臀部,但顾客多难以找到肇事者。另外工作流动性高,加上工作场所与推广员亦非直接雇佣关系,因此难以得到支持,而推广员亦怕把事件闹大后被公司秋后算账,甚至有受访者向公司投诉后反被嘲讽“佢口花花鎹,你都几十岁人,你以为你仲后生咩?”受访者也普遍有“被性骚扰者多为年轻人”的谬误,以致求助率偏低。
香港平机会政策及研究主管朱崇文表示,现时《性别歧视条例》下雇主遇上雇员之间的性骚扰行为需负上转承责任,但推广员不在雇用机构工作,而在另一场所工作,如性骚扰者是顾客或超市员工,无论是推广员或超市的雇主均不必负上责任。团体促请政府扩阔《性别歧视条例》的保障范围,加强产品或代理公司、工作地点所属机构处理性骚扰的责任,及冀平机会增加反性骚扰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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