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近距离:中央纪委信访室是如何受理举报的?》组图,在网上传播甚广,中纪委信访室接受老百姓举报的受理流程终于大白于天下。
在香港也有类似的接受老百姓举报的机构,就是大名鼎鼎的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简称ICAC)。
打击贪污腐败,廉政公署不仅针对大案要案,而且自成立之初,就执行了严厉的“零容忍”政策,只要是贪污,不管金额大小,就要一查到底。
香港廉政公署的“喝咖啡”广为人知,一旦被请去喝“廉记咖啡”,就意味着你可能有事。
民意调查显示,香港98%的市民支持廉政公署。国际著名反腐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2009年“清廉指数”,香港在世界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2位。
廉政公署的长官叫做“廉政专员”,现任专员叫白韫六,廉署下设三处——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
香港廉政公署已经公开的流程,则包括了全套的受理流程,大致如下:
表1:廉政公署受理完整流程来源:廉政公署网站
再仔细看一下廉政公署的流程,举报都归执行处管。这里面并没有细说哪些投诉受理后可以追查,哪些不可以,不过廉政公署的表述是:如举报不涉及贪污案件或其他刑事罪行,我们会在举报人的同意下转介有关部门。如举报指称有人触犯刑事罪行,我们必须转介警务处及/或其他执法机关。换句话说,廉署只要收到了关于贪污的举报,都会追查。由于香港廉政公署独立于所有其他政府部门且没有分级,所以不存在把案子交给下级机关处理的情况。
揭秘廉政公署的举报、监督与反馈
举报是廉政公署办案的关键一环,举报方式是否便利、对举报人的保护是否周祥,直接关系到廉署有没有案子可接。
表2:举报答疑来源:香港廉政公署网站
举报快捷举报方式多样在廉政公署举报非常便捷,电话、信件或者亲身到场都可以,不会因举报方式的不同而造成区别对待。
在香港这个只有1100平方公里的地方,廉署就有8个举报中心,方便举报者就近前往。如果不愿亲身到场,也可以打电话,举报人无须预约或者填写任何表格,只需要拨打电话即可,而且这个电话是24小时接受举报的。廉政公署承诺:“无论你以任何形式举报,都会依据内容性质决定能否作出任何跟进行动。若你亲身举报,便能与当值主任详尽及清晰地商谈,有助将来的跟进工作。”另外,不少举报者在一开始可能拿不出足够多的证据并保证证据的绝对正确,害怕出现被控“诬告”的情况,廉署做出如下解释:“诬告”是指有人明知所举报的不是事实而仍作出虚假陈述或指控。未能提供十足证据并不等于作出虚假指控。
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内容绝对保密所有举报资料只会存放在机密档案内。“廉署保密,密密实实”的口号早已深入人心。对于举报者的保护工作,廉政公署也已做出周祥的安排。廉政公署承诺不会泄露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内容,只有获授权人士,例如负责调查该宗案件的调查员或其他指定的廉署人员在“有需要知情”下才可翻阅这些资料。
保密地点录口供、不必须出庭免除后顾之忧举报者在电话举报之后,无须到廉署录口供,如果有需要,廉署会安排举报人到保密地点录口供,以保证举报人的安全。此外,如被告认罪或法庭接纳举报人的书面证供,举报人便无需出庭。
既然廉政公署权力这么大,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廉政公署的官员贪污了怎么办呢?
让我们回到表1,细心的你会发现,廉政公署所有的案子到最后都要经过一道关卡,那就是“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简单点说,就是监督廉署做事儿的部门。
而香港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表3: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职责来源:香港廉政公署网站
这个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来头可不小,都是香港社会上非常有分量却又是公认能够维护正义的人,比如现任的主席谭慧珠,就是香港大紫荆勋章获得者以及香港资深大律师。
另外,廉署自己也有自我监督的部门,称为“L”组。廉政公署人员如被指称涉及贪污或相关的刑事罪行,L组会进行调查。有关廉政公署人员的所有刑事投诉,不论是否涉及贪污指控,都要知会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由他决定应否由廉政公署或其他执法机构调查。廉政公署必须就所有调查结果向律政司司长及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提交报告。
举报会不会“石沉大海”?对于反馈,香港廉政公署也有着自己的规范,他们是这么描述的:如需进一步资料,我们会联络举报人。举报人也可联络案件调查员,查问调查进程或提供进一步资料;无论你以任何形式举报,我们会依据内容性质决定能否作出任何跟进行动。若你亲身举报,便能与当值主任详尽及清晰地商谈,有助将来的跟进工作。
廉政公署的成功关键——独立性
在香港的制度体系中,对公职人员的防范近乎苛刻,任何政府雇员如果拥有与收入不相称的财产而又无法提出合理解释,即属违法;任何政府雇员未得到行政长官许可而接受超过一定价值的礼物,或向直系亲属以外人士借贷超过一定数额的款项,即使不涉及贪污,也属违法。
“廉政公署能够取得成功,非常关键的一点在于机构的独立性,反贪机构的独立是有效反贪的前提。”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邹平学认为。
香港基本法第5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这与廉政公署成立时的架构一脉相承,它当时属于直属港督领导的一个独立反贪机构,廉政专员由港督直接任命,对其负责。
“廉政公署的独立性包括机构独立、人事独立、财政独立和办案独立。这四个方面的独立使廉署从体制及运行上切断了与可能形成掣肘的各部门的联系,令反贪肃贪‘一查到底’成为可能,保证了执法的权威。”叶成庆说。
廉署的独立性,也让它能够更好地获取各方面资源。“廉署自成立以来,无论是机构、人员、经费方面都得到了较大的支持。比方说人才这一块,进入廉署工作的都是经过层层选拔的优秀人才,很多都是从海外留学归来,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能够掌握和利用高科技破案,不少办案人员都有很强的查账能力,提高了执行能力。”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天武说。
“独立性是反贪机构成功的前提,是必要条件。但仅有独立性还不够,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邹平学认为。
从廉署自身运行机制来看,严格依法办事,保证程序公正至关重要。如廉署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让市民能够放心举报;受疑人接受问话时,必须要有两个廉署人员到场,问话过程全程录像,并将录像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受疑人自己保管,一份由廉署保管,一份呈交法院。
“这些细节,都是廉署能够健康运行的因素。廉署之所以能够廉洁高效地办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运行从案件受理到侦破,每一个程序都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正。”邹平学认为。
虽然廉署是独立反贪机构,但绝不是一个独立王国。香港廉政公署表示:“廉署受多方面的监察与制衡,以防止权力被滥用。例如,所有调查个案必须经过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同意方可结束调查,通过制度的制衡,以确保任何人士,包括廉署内部的人都不能阻挠或干预贪污案件的调查。另外,独立运作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负责监察及复检所有涉及廉署及廉署人员的非刑事投诉。廉署各方面的工作亦同时受立法会监督及受传媒监察。”
“其实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在于香港拥有健全的司法制度。廉署能够取得成功,还得益于与其他制度的匹配。”邹平学说。(新华网港澳频道蔡啸天整理资料来源:香港传真微信公众号、《南方》杂志、香港廉政公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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