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中)与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左)及郭炳联(右) (图片来源网络)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贪案罪成判囚,是廉政公署一场大胜仗。了解整个调查过程的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披露侦破这宗世纪贪案的内情及来龙去脉。原来这宗案件源自2008年底一封“匿名人士”的举报信,廉署历经四年调查,终于在2012年3月展开拘捕行动。
据《星岛日报》报道,2008年11月廉政公署接获一封由“匿名人士”委托律师行寄来的举报信件,信中直指刚卸任一年多的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获新鸿基地产于2003年免费安排入住旗下礼顿山豪宅相连单位,廉署初期认为事件只牵涉高官“未有向政府申报利益”而已,为了确定投诉者的举报是否属实,廉署发信给有关律师行,要求匿名者提供更多资料。
廉署掌握许仕仁入住礼顿山租约及新地
会计文件后,当时执行处首长李铭泽与同袍召开会议,决定邀请许仕仁以证人身份到廉署问话,许仕仁却“单刀赴会”,在自愿情况下回应廉署提问,内容却露出破绽,令廉署拉开这宗轰动全城的“世纪贪污案”序幕。
消息指,时任执行处首长的李铭泽率领同袍,亲到律政司与当时的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现为高院原讼庭法官)先后召开近十次会议,终决定于2012年3月29日采取拘捕行动,将许仕仁及郭炳江等“大人物”一并拘捕。据知,廉署在拘捕行动前一天,向当时的行政长官曾荫权汇报事件来龙去脉。
消息称,廉署初期收到举报直指许仕仁身为积金局行政总监,而获免费入住新地礼顿山豪宅,当时积金局正值为办公室洽谈续租事宜,而许仕仁投赞成续租新地的国金一期办公室一票,租约为期六年,涉及租金达1亿300万。廉署于同年11月28日,向现为积金局副主席陈唐芷菁查问有关决定续租国金一期的始末。廉署由初期怀疑许仕仁“未有申报利益”,逐渐发现许仕仁与新地之间有密切关系,双方疑有金钱瓜葛的贪污勾当。
由于事件涉及港府“第二把交椅”的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廉署乃成立“特别职务组”,委任现任执行处助理处长余振昌为小组主帅,联同组员展开全面侦查,整个调查属“一级高度机密”,特别职务组直接向当时执行处首长李铭泽及时任处长黄世照(现为执行处首长)汇报调查进展,期间每当廉署搜集新证据,便立即由当时的执行处首长李铭泽亲到律政司向时任的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召开“高峰会议”,拿取法律指示及商讨下一步行动策略。
消息人士指,廉署取得法律指示后,乃向法庭成功取得搜查令,于2009年3月19日首度搜查新鸿基总部,检走涉及许仕仁入住礼顿山第六座20A及B单位的租约。翌月廉署向新地负责租务部的Iris Chiu及多名职员拿取证人口供,又持搜查令搜查郭氏家族旗下的Meritech公司文件。同年10月及11月廉署再向新地执董雷霆及内务部主管邓卓轩录取供词。
廉署掌握初步有关礼顿山租务后,于2009年12月22日决定联络许仕仁以“证人身份”问话,当日负责驾车接送许仕仁到廉署总部的人正是案中被告关雄生。许仕仁的供词存在重重疑点,廉署决定对许仕仁的财政状况“全面起底”,发现一个服务政府30年的高官竟“豪花豪吃”,究竟“钱从哪里来,从哪里去。”廉署开始循贪污罪行展开深入侦查。
廉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取得许仕仁名下一切银行记录,经过执行处内部的财务分析组日以继夜研究,终初露曙光,揭发当日负责送许仕仁来廉署的“司机”关雄生竟在2005、2007及2008年先后多次以转帐、支票,甚至现金本票把巨额款项,以迂迥方法存入许仕仁个人或名下德福企业有限公司的渣打银行户口内。
廉署一一年向多家银行及财务公司索取许仕仁、关雄生的户口及财务资料,经过一轮抽丝剥茧后,发现关雄生、新地执行董事陈巨源及新地联席主席之一郭炳江原来曾有钱银来往,其迂回曲折的程度极容易令人“看走眼”。
2005年6月30日下午许仕仁宣誓成为新一届政务司司长,早上9时6分许仕仁户口却收到850万元款项,原来该笔钱是来自郭炳江,郭开出400万支票给陈巨源控制的海外公司Villalta Inc,郭又调动储蓄户口的款项到支票户口,委托女儿开出5张支票,存入Villalta的户口,5笔款项连同郭炳江存入的400万,合共1080万,之后Villalta购买相同金额的本票交给关雄生,关雄生于6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先后以现金、银行本票及支票,分8次将合共850万存入许仕仁户口,过程中又利用小姨陈美宝的户口转帐。
2007年的款项则先由Villalta将154万美元(约1200万港元)转帐至关雄生好友Tommy Kow控制的新加坡公司Wedingley Ltd.,关收到Wedingley汇给他的这笔款项后,一分为二在星展银行做两笔定期存款,再用作抵押向星展银行取得760万港元贷款,又以其公司群力企业的名义借取360万港元贷款,最终分4次将1118.2万元存入许仕仁的户口内。
廉署将上述查获的所有证据文件,经专责检控本案的律政司团队,以及外聘大律师黄珮琪协助,将所有人物及金钱“串连一起”,终发现各人在事件中扮演不同角色,认为有足够表面证据将各人落案起诉串谋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串谋提供利益等罪名。
案件经过7个月审讯,9名陪审员在五日四夜商讨后,终在上月19日,以大比数裁定许仕仁、郭炳江、陈巨源及关雄生等4人罪名成立,法官判许仕仁入狱7年半,陈巨源判囚6年,郭炳江及关雄生各入狱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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