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董建国、潘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刊文指出,“反腐不能像深深的海洋,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此言一针见血,直指上令不畅、基层一些地方消极反腐之弊。反腐倡廉要一竿子插到底,把祛除群众身边的腐败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狠抓落实,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到基层实处。
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一大批“老虎”“苍蝇”落马,社会风气得到了净化,政治生态得到了改善。不容回避的是,当前反腐存在着上面和下面冷热不均、忙闲不一的格局。同时,一些地方官场生态依旧,在反腐斗争上仍然花拳绣腿,不敢动真碰硬,表面上热火朝天,实际上波澜不惊,缺乏实质性突破与进展。
基层反腐波澜不惊并不代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就在少数,小官巨贪也绝不是个别地区的特产。由于一些地方基层实权派长期根植当地,容易形成相护相庇的利益共同体。他们抱着“天高皇帝远”的侥幸心态,沆瀣一气,企图蒙混过关。这使基层腐败呈现更隐蔽、更复杂等特点,加大了查处的难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贪腐猛于虎。基层干部天天直接面对群众,一旦贪腐,其行为不仅败坏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更直接地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能刺痛人民群众的心。从近年案件查办情况看,基层的一些单位和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窝案、串案明显增多;一些违纪违法人员级别虽低,但涉案金额之大、影响之恶劣,令人发指。河北省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贪污腐败、山西蒲县“煤官”郝鹏俊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都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反腐要涉险滩,更要下基层。祛除群众身边的腐败,需要立足群众需求,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抱怨最多甚至被逼无奈上访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要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用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上下同欲者胜。祛除群众身边的腐败,需要上令下行,落实各级党委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从源头上铲除基层滋生腐败的土壤。同时,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切实改变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权力被少数人集中行使的现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解决权力监控缺位和弱化问题;坚持滥权必纠,加大对腐败者的惩处力度,绝不能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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