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民抵制火电扩建项目三大焦点问题调查
日前,广东河源市数百名市民聚集抵制河源电厂二期上马一事引发强烈关注。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调整结构的愿望,一方面是公众“还我蓝天”的强烈环境诉求。在此次博弈过程中,有哪些焦点问题待解,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焦点一:河源电厂污染影响几何?
河源电厂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业主单位为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电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记者采访了解到,河源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6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08年12月31日和2009年8月14日建成投产。河源电厂项目业主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超说,河源电厂二期拟规划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目前已完成环评报告书初稿,尚未向社会公示。河源市委副书记黄建中在12日与聚集群众现场沟通时表示,该项目目前处于依法依规开展前期工作阶段,尚决策的过程之中,没有上马。
河源市环保局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2011至2014年,河源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均达标。2012年上述三种物质排放量分别占河源全市的13.0%、32.6%和10.4%,此后呈逐年下降趋势。
而在今年召开的河源市“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刘东斌在会上发言时表示,根据他收集的数据,自2011年以来,河源市空气质量在迅速下降。空气质量从2011年的365天全优,到2014年前11个月,优的天数已锐减到129天。他认为,这跟河源电厂一期项目密不可分。
刘东斌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投产以来,河源电厂为河源的空气“贡献”了近3万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而这正是河源雾霾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加上河源市漏斗状地形,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燃煤污染更让空气质量雪上加霜。他认为,河源电厂一期已造成如此局面,河源电厂二期更大的装机容量若上马,对河源脆弱的生态环境影响更深。
部分埔前镇群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几年来时常感觉嗓子不舒服,肺部难受,天空也灰蒙蒙的,而河源电厂就在不远处。
李超说,河源电厂一期的环评是经过国家环保部审批的,已经充分考虑到河源电厂的排放量与河源环境的适应性和承载力。
焦点二:河源电厂二期是被深圳抛弃的滨海电厂项目?
部分河源市民质疑,河源电厂二期实际上是被深圳抛弃的滨海电厂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3月,深圳滨海电厂项目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开展前期研究工作,拟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坝光的建设2台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这一消息随后引发深圳市民强烈关注,成为民意焦点。6月,深圳市43名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交了“关于撤销深圳能源滨海电厂项目的建议”。8月,深圳市发改委作出答复称,新近召开的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明确深圳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这意味着“深圳滨海电厂项目在民意声中下马”。
记者采访了解到,该消息在2014年7月被河源市几位活跃的网友发现,并转发至河源本地的论坛,引发广泛关注,网上开始大范围出现“河源电厂二期实是被深圳抛弃的滨海电厂项目”的声音。
对此,河源市发改局能源科在给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中解释,河源电厂二期早在2007年就完成了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经过几轮程序,到2013年,广东省将河源电厂二期扩建项目上报国家能源局,该项目一直在推进过程中;深圳滨海电厂项目是深圳能源集团的另一个百万煤电机组电站项目,该项目和河源电厂二期同期启动,是独立进行的项目。深圳滨海电厂项目不再选址深圳大鹏,是因为坝光当时被深圳市规划调整为新兴产业园,不再符合当地的产业规划。由此,河源电厂二期与深圳滨海电厂项目无关,相互独立。
一位不愿具名的河源市民认为,不管两个项目之间是什么关系,问题的核心在于不同地域的居民对环境污染项目都存在邻避情结,而邻避情结背后是居民对周边环境遭到破坏的担心和不确定性情绪。
焦点三:推进河源电厂二期项目公众如何知情、参与?
12日,河源市委副书记黄建中在与抵制河源电厂二期的聚集群众沟通时表示,河源市委、市政府会按照“科学决策、公众沟通”原则,进行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少河源网友认为,倾听民意,让公众深入参与是基本要求,政府需要细化的是:怎么做好“公众沟通”?
河源市一位企业人士说,公众对河源电厂二期项目的诸多疑问和对空气质量的担忧情绪已酝酿较长时间,自2014年7月,河源本地的论坛和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就已经有不少声音出现。但环保、发改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此前一直未公开发声答疑解惑,直到今年3月18日,河源市委、市政府才召开了一次针对河源电厂二期项目的公众代表沟通会。“显然,时间晚了。”他说。
记者采访获悉,14日,河源市召开四套班子领导会议,对公众抵制河源电厂二期项目一事进行研究和部署。会议强调,发展与保护并不矛盾,是可以共赢的,实现“发展与保护的比翼齐飞”;要“加强沟通”,对于群众反映的诉求,深入开展排查、深入调研,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记者注意到,此次会议明确要求,“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咨询窗口,对群众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科学、准确的回应”,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记者田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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