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
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目标和举措。
《意见》指出,宽带网络是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有利于壮大信息消费、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又可以降低创业成本,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网络速率。到2015年底,全国设区市城区和部分有条件的非设区市城区80%以上家庭具备100Mbps(兆比特每秒)光纤接入能力,50%以上设区市城区实现全光纤网络覆盖;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其他设区市城区和非设区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10Mbps,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50Mbps、100Mbps等高带宽接入服务;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建成4G基站超过130万个,实现乡镇以上地区网络深度覆盖,4G用户超过3亿户。
到2017年底,全国所有设区市城区和大部分非设区市城区家庭具备100Mbps光纤接入能力,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按入速率超过30Mbps,基本达到2015年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其他设区市城区和非设区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意见》明确,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要推动电信企业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运营效率,多措并举,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建立健全与各市场主体的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促进专业化分工合作,探索产业链互利共赢发展模式。另一方面,要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加强电信市场监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创新活力,推动形成多种主体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通过竞争促进宽带服务质量的提升和资费水平的进一步下降,加强电信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维护好宽带市场竞争秩序,依托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意见》强调,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强化组织落实。推进简政放权、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完善宽带网络标准,完善以宽带为重点内容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宽带网络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位,优化完善基础电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各地要对基础电信企业在融资、用电、选址、征地、小区进入等各方面给予支持,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范通信建设行为,全面保障宽带网络的建设通行,确保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解决进场难、进场贵等问题。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快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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