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徐博王洪江)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8日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中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7元。根据“十二五”规划,中国计划到2015年争取实现最低工资翻倍,也就是年均增长13%。不出意外,这个目标预计能顺利完成。
中国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调整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消费价格指数、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3年,共有27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2012年,共有2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20.2%;2011年,共有2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22%。
“尽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有所放缓,但刨除物价因素,仍然跑过了GDP增速,仍然属于高增长。”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同时也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速和“十二五”规划目标。
“过去20%以上的增幅是不可持续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近年GDP增速有所放缓,物价水平也有所回落,因此最低工资增速下调一些很正常。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最直接的是低收入群体,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这一群体的收入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保持较快增长的不仅是最低工资——统计公报还显示,2014年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39元,与2013年的51483元相比,增加了4856元,增长9.4%;2013年,平均工资增加了4705元,同比增长10.1%;2012年,平均工资增加了4970元,同比增长11.9%;2011年,平均工资增加了5305元,同比增长14.3%。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说,过去多年中国工资增长慢于GDP增长,导致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近几年的较快增长可说是一种补偿性增长。
“尽管中国劳动力总量上仍然供大于求,但无限供给的时代已成为历史,‘招工难’‘用工荒’现象就是最好的体现。”郑功成分析,“新生代劳动者基于受教育程度的持续提升,其对包括就业平等与合理报酬等的追求也在持续升级。”
郑秉文也指出,每年农民工回乡过年到出乡就业这段时间是中国特色的工资博弈,当年的劳动力价格就在这段时间里被基本确定。
“从国家发展进程来看,我们不能老是以劳动者报酬低水平为荣,而要从以低劳工成本为竞争优势转向以高素质劳动者和与之相匹配的薪酬水平,以及产业升级、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追求目标。”郑功成说。
苏海南认为,只要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这种增长就是可以持续的。
“实际上,初次分配结构还有调整空间,如减轻税负、适度调节资本收益等都是可行的。”郑功成认为,上述手段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人力成本上升对企业的影响。
他同时指出,工资增长虽然会影响生产经营成本,但应当看到它必然带来消费增长,进而构成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源。
“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必定带来良性的经济发展,良性的经济发展又必定为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创造条件。”这位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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