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个人信息授权制度保护个人信息
中国网信网报道(记者 潘子荻)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的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于6月1日在京启动,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接受记者联合采访时指出,互联网治理是多利益相关方治理,完善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能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
完善个人信息授权制度保护个人信息
在网站注册用户,却不小心泄露了手机号码;扫了来源不明的二维码,却意外丢失身份信息,“我的个人信息该如何保护?”成了很多人的困惑。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在武汉发布的2014年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显示,网站数据和个人信息泄露现象依然严重,移动应用程序成为数据泄露的新主体。针对此问题,李欲晓认为应该完善个人信息授权使制度,使个人信息有效的流通和使用。同时信息服务业者提高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采集信息时坚持有限搜集的原则,防止过度搜集导致信息被企业滥用。
互联网治理是多利益相关方治理
李欲晓介绍,互联网治理与由政府主导的传统治理方式不同,是多利益相关方治理。实现多利益相关方治理的前提:第一,利益相关方知道自己要干什么;第二,利益相关方主体有能力。我国目前没有经过充分的工业化直接进入网络化时代,政府和公众都需要提升能力和意识。
同时他指出,理想的网络空间治理模式为政府发挥主导性的作用,减少公众运行的成本;个体明确权利权利和责任,更好的发声,表达诉求;企业作为经济的主体,在网络环境下承担更多的责任;培育第三方机构的力量,让其在网络空间内更好的发挥平衡作用。
标签:
完善 个人信息 制度 保护 治理
责任编辑:
吴盈秋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