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中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一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中国政府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和司法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促进相关领域的人权得到了更充分、更切实的保障。
在经济权利保障方面,中国大力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保障公民收入增长更加公平;推进市场化改革,保障各类经济主体在市场中享有更平等权利;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改革,拓展农民的财产权益。
在政治权利保障方面,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推行政府权利清单制度,改进信访工作体制,使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同时,大力开展反腐败工作,切实保障公民各项人权不受侵犯。
在文化权利保障方面,中国政府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
在社会权利保障方面,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均衡地保障公民的各项社会保障权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公民健康权保障水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公民受教育权的平等保障;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促进人权保障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
在环境权利保障方面,中国政府致力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使公民环境权得到更加严格的保障。
在人权司法保障方面,中国政府深化司法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纠正冤假错案,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司法公开和检务公开,强化对羁押情况和诉讼活动的监督,着力解决立案难、执行难问题,保障公正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12月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表明,各项人权发展目标和任务得到积极落实,大部分量化指标已完成过半。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它既是深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行动纲领,也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宏伟纲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强化人权的法治保障,包括加强各人权领域的相关立法,使“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全面体现到各项法律法规之中;严格执法,使保障人权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更有效、更严格的实施和监督;强化公正司法,使公民的各项人权得到更有效的司法救济和更公平的司法保障;提升守法意识,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中国人权事业将迈入人权保障全面法治化的新阶段。
(作者系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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