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价格改革的步子迈得更大,涉及的领域也更加广泛。价格改革带来的价格波动,恰恰说明价格监管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更重的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说,价格监管本身也是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且是难度更大的价格改革。对于政府来说,推进价格改革的同时,必须将价格监管做到位,不仅要将属于政府定价的不到3%的项目管住管细,还要放眼100%,管好所有放开的价格,维护好良好的价格秩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6月份全国价格举报情况。数据显示,6月份,全国12358价格举报系统受理价格举报、投诉等共计54530件,较上月上升14.82%。其中,停车收费、物业管理收费、零售行业不正当价格行为问题最为突出,停车收费价格投诉举报更是居各类价格投诉举报之首。
自去年1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以来,我国价格改革大大提速。去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放开了小区物业、停车收费等一批商品和服务收费项目。当时,不少人担心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放开后可能出现乱涨价、乱收费问题。此次有关停车收费价格的投诉举报,虽然并非特指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项目,但其居于各类价格投诉举报之首,恰恰说明了停车收费问题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加强对这一领域的价格监管任重而道远。
今年以来,我国价格改革的步子迈得更大,涉及的领域也更加广泛。通过价格改革,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得以“松绑”,有利于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社会投资积极性,使更多市场主体受益。
不过,价格放开了,人们总是在担心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会陷入“放则乱、乱则收、收则死”的怪圈。从实践操作层面看,价格放开以后,有些领域的竞争将更为激烈,价格有可能因此走低;有些领域则会因为过去的价格未能反映真实成本,而在放开后出现价格反弹。
价格改革带来的价格波动,恰恰说明价格监管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更重的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说,价格监管本身也是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且是难度更大的价格改革。对于政府来说,推进价格改革的同时,必须将价格监管做到位,不仅要将属于政府定价的不到3%的项目管住管细,还要放眼100%,维护好良好的价格秩序。
管住3%,就是要管住保留的极少数政府定价项目。具体来说,就是必须细化完善政府定价制度,加强成本监审,严格扣除不合理成本。尤其要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制度,建立更加科学、透明的分行业成本监审办法,使政府定价的依据更加扎实。
管好100%,就是要管好所有放开的价格。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体系还不完善,法制观念、诚信意识还不健全。价格放开后,少数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往往会利用市场地位、信息不对称优势哄抬价格,实施价格垄断,地区封锁、行政垄断现象时有发生。这就更需要管好所有放开的价格,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放权不等于放责。政府直接定价的项目少了,并不意味着肩上的担子轻了。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监管,还有很多事要做,还需要加快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比如,需要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时监测、准确把握价格走势;需要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政策的协调,完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需要强化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市场理念,运用国际先进经验,推进政府定价以及价格执法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需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稳定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
总之,在价格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规范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也为价格改革的持续推进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作者:林火灿原文刊载于经济日报7月14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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