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东西,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久,在心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越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种就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准则。有这么一个人,2005年研究生毕业后,义无反顾参加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依山傍海的福建来到雪域之巅西藏,年仅37岁,就已经在西藏工作服务了十年。这十年中,他心中一直怀揣着对公平正义的美好追求,工作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他,就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李显辉。
从繁华的拉萨到无人藏区,从平坦的高速公路到无路可走的牧区,从驻扎办公室到守卫青藏铁路,回想着丰富多彩的工作经历,他说,“回味无穷。经历过这些,再面临各种困难,会很淡定,一笑而过就是了”。
李显辉和藏区孩子们。李显辉供图
用法律的阳光温暖雪域高原
“我懂事时正是八十年代,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检法为何物,只知道坏人会经常被警察抓走,于是我从小就立志成为一名警察,在我的日记本里经常给自己画个头像,戴个大盖帽。”后来,由于对法律的理解逐渐加深,他选择成为了一名司法工作者,把犯罪分子送上法庭,让他们接受法律与正义的审判。
“法律不仅仅是严格的条文,还有人文关怀。法律作为一个社会行为规范,特别是刑法条文作为社会行为的规范底线是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的。”李显辉目光坚定地说,“但在执行过程中,我们要更多地考虑到案件中的特殊情况,要更多地体现对‘人’的关怀,而不是仅仅把触犯法律的人放在对立面。法律条文无法决定一切是非善恶,但法律体现了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必须得到贯彻和执行。”
西藏,拥有全国八分之一的土地,却只有300多万的人口,人才匮乏。“正是一种神秘的向往,让我来到了西藏”,李显辉说,“刚开始对西藏了解不多,只知道它是世界的第三极,有着最为虔诚的教徒,还有那神山圣水和宗教文化。而让我留在西藏的原因是我觉得志愿服务一年的时间太短,不足以让我对博大精深的藏族文化和人文社会作全面的了解”。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后,李显辉又考取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现在,他已申请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西藏。这里有着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藏文化和藏区的工作经历则是他享用不尽的人生财富。
“行动派”:做有意义的事就够了
工作中的李显辉。李显辉供图
“我这个人,没什么理想”,李显辉坦然地说道,“只要我做的事情有意义就够了”。他认为,作为一个青年人就要做脚踏实地、实实在在的自己,目标不一定要远大,但一定要有意义,只要努力,一定会成功。
不过,这个“没有理想”的福建汉子却是个实干派。工作以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5次,个人三等功2次。他不仅帮助当地藏民解决了喝水问题,还解决了冬天牛羊转场过程中的修路问题。很多牧民从没有去过县城,他就带牧民们去拉萨游玩,一路上都在被他们的激动和欣喜感染着。“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见到柏油马路和生长在泥土里的树,更别提水龙头了,牧民区都是靠打井汲水或者雪水融化来维持日常生活的。”去布达拉宫时,李显辉触动颇深,“我很正常的洗了个手,回头一看,大家安安静静排队学着。我去摸一块秀美的石头,他们也跟着模仿我。”后来,他才知道,当地领导嘱咐村民们,“别丢人,咱没见过世面,人家咋个样,咱们就学着。”到这时,李显辉意识到这世上真的存在这么原始的地方,人们真的过着如此原始的生活。他暗下决心,用自己的知识和力量,改变这种现状,能做多少做多少。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