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持久耐力。
小微企业发展一直受制于“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去年以来,中央连发多项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简化审批、税收优惠、金融优惠等等。
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仅去年就为小微企业减税超过600亿元。本次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不仅延长了税收优惠期限,还扩大了优惠的范围,让更多的小微企业能够从政策中受益。
近两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不断推进,小微企业已经不是“小作坊”式的粗放经营的代名词,大批具备创新能力研发能力的高科技小微企业顺时而生,成为“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开路先锋。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又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我国二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达785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的95.6%,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超过1.47亿人,超过全部企业法人就业人数的一半。
由此可以看出,发展小微企业就是“稳增长、保就业”的“牛鼻子”,搞好小微企业不仅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的活力,小微企业负担减轻后,有更多的资金用来做大做强,更有利于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口。
世界上主要经济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小微企业已经成为这些国家的经济命脉所在,也承担了大多数的就业人口,例如德国小微企业提供了70%的就业机会,美国小微企业提供了56.5%的机会。
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占比还比较低,承担就业人口的比重也有所差距。但这也意味着,我国的小微企业发展潜力巨大。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就是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久耐力。不言而喻,总理再次为小微企业减负意在中国经济大棋局。(孙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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