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
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8号提案《关于提升司法判决执行效率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执行难”问题不但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破坏法律权威,还严重影响社会诚信和经济发展。破解“执行难”需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施综合治理,特别是各政法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立足本职,加强与各级法院的配合协作,推进执行联运机制建设,积极做好信息沟通和查控执行配合工作,加大侵犯司法秩序违法犯罪查处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一、建立完善机制,协助配合执行。围绕加强被执行人员及时查控问题,会同省高院出台《关于建立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机制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点对点协助查控流程,规范了查控对象预警处理要求,为加强协作执行提供制度保障。各地公安机关、各业务警种结合实际,细化相关细则,既分工又合作,确保协助执行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拓宽信息渠道,提高查控效能。借助公安机关掌握海量信息资源的优势,针对省高院提出的业务需求,在“大情报”平台专门设置“法院协控人员预警”子系统,将查控对象身份信息与其活动场所、交通工具等动态信息进行实时碰撞比对,实现“来能预警、动知轨迹、全程掌控”。查控对象一旦触发预警,系统即自动显示对象的基本信息、活动状态、处置依据和工作要求,并提示查控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责任主体,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从严从快查处,彰显司法权威。“执行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根源在于对拒执罪追诉乏力。为此,公安机关对法院判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坚持从严从快查处原则,确保案件移送通畅无阻,旨在通过个案形成强大震慑力,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裁定,彰显法律和司法权威。针对此类案件办理中的难题,省公检法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追诉标准。杭州、宁波等地也出台了联席会议纪要,对基层办案起到了有力的指导作用。
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与法院等部门的执行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强化预警研判,密切行动配合,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浙江省公安厅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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