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坚持和平发展的同时,构建大国胸怀、大国视野下的利益共同体。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想要关起门来搞建设,注定不会成功。全会所强调的“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坚持开放发展”,是对我国历来秉持的和平发展理念的升华。作为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进步必将带动世界的进步,中国的成功必将引领世界的成功。环顾世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两大主题。中国坚持和平发展,摆脱了“国强必霸”的西方大国成长逻辑,同时也顺应了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我们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治国理政规律的新认识
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遇到了种种艰难险阻,我们的事业成功都是经过艰辛探索、艰苦奋斗取得的。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想一帆风顺推进我们的事业,想顺顺当当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辩证法的。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我们曾搞过“大跃进”、“洋冒进”,搞过“割尾巴”、“穷过渡”,也为此交过不少学费。为什么良好的意愿不能有良好的结果呢?究其原因,就是对治国理政规律把握不够。全会强调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对“四个全面”进行了深刻诠释,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新认识。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深化的重要成果。无产阶级执政党对法治在社会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艰难探索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遇的重大挫折,有深刻的教训需要总结,法治建设即是其一。当时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一方面,苏联模式曾经取得辉煌成就;另一方面,也积累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如形成了以人治为主导、忽略法治的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模式。在特定的条件下,人治的确可能起到迅速集中权威、提高效率等积极作用,但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带来的负面效应却越来越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法是人民利益的最高表达,法治是为人民利益而展开的国家治理。远离法治,也就远离了人民和人民的利益。全面依法治国,正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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