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来势凶猛、愈演愈烈,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犯罪问题。此类犯罪呈现5大特征:
1.发案势头猛。近几年来,电信诈骗案件以每年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今年1至8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1.7万起,同比上升31.5%。
2.群众损失大。2014年,电信诈骗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超过1百亿元。今年1-8月份,群众损失已近百亿元。2013年至今,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数十起,被骗百万元以上的案件上千起。2014年3月,某省市一群众被骗3866万元人民币,创个案被骗金额最高纪录。
3.犯罪空间跨度大。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典型的远程非接触性犯罪。犯罪分子借助发达的现代通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手段,将拨打诈骗电话窝点、网络诈骗平台窝点、地下钱庄窝点藏匿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空间上轻易地实现了跨地区、跨国、跨境的大范围大跨度犯罪。案件侦破难度大。
4.作案手段变化快。犯罪分子从最初的打电话、发短信,发展到网络改号、盗取QQ号微信号作案。有的假冒领导、亲戚、朋友,谎称“出车祸”、“被绑架”、“嫖娼被抓”;有的假冒企业单位,谎称“中奖”、“欠费”、“邮寄包裹”;有的冒充执法机关,谎称“涉嫌洗钱”、“银行卡透支”……紧跟社会热点,精心设计骗术,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步步设套,令人防不胜防。
5.犯罪危害大。这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社会诚信,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百姓生活安宁,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隐患。
7大亮点
亮点一:重大部署23个部门和单位联手打击
◆今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公安部、工信部、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国打击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10月9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发言。部际联席会议23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参加会议。
◆2015年10月30日,按照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自11月1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李伟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法和最高检等单位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亮点二:公安部与省级公安机关直接组织侦办。公安部、省级公安机关专项办挂牌督办一批大案要案,为基层提供全方位信息、资源、手段支持和专家服务。对一些特别重大、地方侦办有困难的案件,部、省两级专项办要直接组织指挥侦办。
亮点三:“一网打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组织者、骨干、马仔。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成了一条龙犯罪模式。公安机关对于提供电话线路、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商,对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对于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团伙,要追根溯源,全链条侦查打击,一网打尽其组织者、骨干、马仔。
亮点四:矛头对准12类重点违法犯罪人员。对以下12类重点违法犯罪人员予以重点打击。
1.冒充黑社会电话诈骗、网络购物诈骗、重金求子诈骗、PS图片敲诈、假冒熟人和领导电话诈骗、假冒QQ好友诈骗、机票改签电话诈骗等境内地域性职业诈骗犯罪群体;
2.台湾籍诈骗人员;
3.境内外诈骗窝点的组织者;
4.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的人员;
5.为诈骗团伙转取款的人员;
6.为诈骗团伙招募员工的人员;
7.开发、制作、发布恶意手机木马程序、网络投资虚假交易软件的人员;
8.为诈骗团伙提供网络改号平台的人员;
9.非法获取、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
10.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器材的人员;
11.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人员;
12.其他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
亮点五:重点整治地域性职业犯罪源头地。境内已有多处地域性职业犯罪源头地,成为危害全国的重灾区,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首要重点整治地区。公安机关与地方党委政府一起,对这些地域性职业犯罪源头地进行严厉整治,坚决拔掉“钉子”。
亮点六:端掉境外电信诈骗窝点。公安部组织涉案地公安机关赴境外开展打击,铲除一批境外犯罪窝点,抓捕一批犯罪嫌疑人。联合国际刑警组织开展“2015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曙光行动”,通过国际刑警渠道开展侦查、抓捕和移交等工作。
亮点七:治理7种违规行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严格查处以下7种违规行动。
1.违规出租电信线路的;
2.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上网卡的;
3.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银行卡的;
4.违规办理、使用“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通讯业务的;
5.使用非实名电话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上网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宽带线路的;
6.使用非实名银行卡,以及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
7.其他违规行为。
从今天开始,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信、微博还将围绕此次专项行动,公开行动成果、揭示犯罪手法、传授防范措施,敬请关注!
欢迎大家通过拨打报警电话举报犯罪线索,牢记“诈骗必被抓,被抓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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