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行董事会完成对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五年一度的审核,执行董事会认为人民币已符合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的现有标准,会议决定,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将正式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
中国经济融入全球金融体系的里程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在执行董事会结束时发言表示:“执行董事会关于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的决定是中国经济融入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里程碑。它是对中国过去多年来在改革货币和金融体系方面取得的成就的认可。中国在这一领域的持续改革将推动建立一个更加充满活力的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这也将支持中国和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美国各大媒体纷纷对此进行报道、评论,几乎都用了“里程碑”来形容。《华尔街日报》称,“星期一,中国塑造了一个经济里程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纽约时报》报道,“星期一,人民币成为世界精英货币之一,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决定,是对中国上升的金融以及经济实力的重视。”报道还认为,此举将有助于为人民币在金融与贸易活动中更广泛的使用铺平道路,确保中国的全球性经济大国地位。《洛杉矶时报》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此举认可了人民币足够稳定、可以广泛地作为资产的避风港。
有学者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此举是对中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地位的认可。美国塔夫茨大学经济学教授严尼斯·M.伊安尼德斯(Yannis M.Ioannides)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定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这是正常的,此举不仅对中国有利,而且对世界也有利。中国将会承担更多责任,中国的举措也会被更加认真对待。”他还表示,因为人民币的加入,世界面临的风险将减小,因为国际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力量不再被忽视。
人民币国际地位获认可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一国货币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规定了两个条件:一是该国出口货物和服务总量位居所有成员国前列;二是该国货币应“可自由使用”,即可以广泛使用和交易。5年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否决了中国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认为人民币不符合“可自由使用”的条件。此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审核通过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主要是认为人民币已实现“可自由使用”。
今年8月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特别提款权估值方法评估——初步考虑》报告,认为“不同的指标显示,人民币已经在国际贸易以及使用中具备显著地位”。报告强调人民币近几年在跨境支付以及在全球金融市场中,作为一个活跃的交易货币的地位迅速提高,近20%的中国货物贸易以人民币结算。
还有学者认为,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会继续促进人民币市场化改革。事实上,为了加入“篮子”,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比如向外国央行开放在岸债券市场以及外汇市场等。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高级研究员、美国前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本·伯南克(Ben Bernanke)表示,人民币成为“篮子”货币不仅是对中国经济实力的认可,也是对中国在过去多年来为满足金融监管的国际准则、提高市场对人民币价值的决定作用而采取的开放资本市场举措的认可。
推动“篮子”更具世界代表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使得货币篮子更加多样化、更具吸引力,也更能代表世界主要货币。此举是1980年以来,篮子货币的一次重要变化。
学者普遍认为,将人民币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对于中国而言,是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标志性事件,而且这与它在全球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也是相匹配的。
美国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中国经济问题研究专家尼古拉斯·拉迪(Nicolas Lardy)表示,这件事对中国来说确实很重要,但从经济层面来说,短期不会有太大影响。他认为,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确实有助于提高人民币形象。可能再过几年、几十年,各国央行以人民币结算的金融资产会增加,但是短期内,只会有少数几个国家的央行会根据“篮子”改变它们的货币储备构成,大部分则完全自主决定。
哈佛大学经济系教授、美国前副国务卿理查德·库珀(Richard Cooper)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特别提款权”只用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货币权威机构之间的交易,有时也用于两个权威货币机构的交易,但是第二种情况很少见。因此,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对实际的国际金融体系以及国际贸易短期影响并没有那么明显。
库珀认为从世界经济层面来看,此举具有象征性意义。但从明年10月决定生效之日起,也会有一些实质性变化。比如,日常的特别提款权货币的估价以及支付利率会受到人民币汇率及其短期利率的影响;一些国家的央行可能会被鼓励储备、持有中国债券,如果数量增加显著可能会导致人民币升值,这将反过来阻碍中国出口,而鼓励其他国家出口。
伯南克认为,在未来几十年,人民币自由化带来的其国际地位的成长,无论对于中国、美国还是全球,都将是积极的。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